昨日上午,市民馬先生接到一個女孩的電話,女孩連聲道謝,他心里松了口氣。頭一天晚上,他在ATM機上發現該女孩的銀行卡未退出,他試著點了取款,ATM機吐出了5000元錢。他慌了神兒,趕緊報警,將錢卡交給民警。

  律師說,如果用別人遺忘在ATM機內的銀行卡取錢,不盡快歸還,將觸犯盜竊罪。除了誤取外,ATM機上還會發生多吐、少吐錢的情形,該怎么處置?聽聽銀行業人士解答。

  鄭州晚報記者 潘登

  用別人銀行卡誤取出錢,咋整?

  “我晚上去銀行給媳婦轉錢,看到ATM機內還有卡,就試著點擊了取款,吐出來5000元,我當時慌了神,這不是自己的錢,咱不能拿,要不就說不清了。”馬先生講述前日晚上自己遭遇的一幕。

  前日晚上8點,他站在鄭汴路一家農信社ATM機前,拿著從別人卡中取出的5000元錢,報警求助。

  民警到場后,他將別人的銀行卡和5000元錢一并交給了民警。

  昨日上午,民警再次來到鄭汴路這家農信社,通過柜臺查詢到銀行卡的主人和聯系方式,通知失主盡快領取。

  失主是在鄭州打工的女孩小李,接到通知后才發覺自己的銀行卡不在身上,她的手機也未開通短信提醒,根本不知道有人從自己的卡上取出了5000元錢。

  取出別人錢不還,涉嫌盜竊罪

  誤取了別人的錢,馬先生為此忐忑,不過最后事情有了一個圓滿的解決。

  如果發生類似事情,不能盡快歸還失主,事后又不能證明自己是無意的,將涉嫌犯罪。

  河南金學苑律師事務所律師曹建宇認為,從別人遺忘在ATM機上的銀行卡取錢,故意不歸還,我國法律學界主流的觀點和司法實踐支持以盜竊罪論處。因為錢在被取出之前在銀行ATM機中存放,尚未脫離銀行的管控,不屬于遺失物,他人未經銀行卡主人知情同意,取出并據為己有,屬于盜竊行為。

  曹建宇說,也有觀點認為遺忘的銀行卡是遺失物,他人取錢屬于不當得利,應當歸還,如拒不歸還,將構成侵占罪。曾有司法案件將從別人遺忘在ATM機上的銀行卡取錢這一行為以信用卡詐騙罪論處。

  跟ATM機打交道,要謹慎

  “馬先生誤取了別人銀行卡內的錢,他的處理比較妥當。”昨日下午,鄭州一家銀行的工作人員說。

  該工作人員說,碰到ATM機內有遺忘卡,最好不要有好奇、試探心理,去試著點擊取款等交易功能,應該直接退卡。如果發生誤取等行為,最好守在ATM機前,撥打銀行客服或者110求助。對于還會發生的ATM機多吐、少吐錢的情形,當事人應該現場第一時間撥打銀行客服電話,說明發生的情形,不能自行離開,否則會給自己帶來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