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本報三門峽訊(記者馬建剛通訊員華平徐菲)澠池縣的小杰與丈夫小峰結婚多年,后小杰因網戀致婚姻破裂,在與丈夫協議離婚期間,小杰來到三門峽的男網友家中,不料身體出現異常,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小杰家人認為應該由小峰家為小杰料理后事,但多次協商無果。小杰的親朋小兵、劉勇、張偉等人就將其尸體強行送到小峰家中床上,并與小峰家人廝打。廝打過程中,造成小峰及其父母等人受傷。日前,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小兵、劉勇、張偉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至十個月不等;三被告人連帶賠償受害人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經濟損失共計4.4萬余元。
妻子出軌夫妻倆鬧離婚
2002年,家住澠池縣的小杰與小峰經人介紹相識并結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兒一女。為補貼家用,小峰經常出外打工,留下小杰在家照顧兩個孩子。后來孩子上學,小杰在家沒事就經常上網,在網上聊天解悶。2013年初,小杰在QQ聊天時認識了網友王某,王某離異單身,在三門峽市打工。能說會道的王某很快博得小杰的好感,一來二去兩人感情升溫,小杰多次到三門峽市與王某見面并留在王某處過夜。
2013年6月25日,在外打工的小峰回到家中,偶然發現小杰與王某的曖昧聊天記錄,一番追問之下,小杰只好坦白。得知真相后,小峰非常憤怒,夫妻倆大吵了一架,小峰還動手打了小杰。第二天一大早,兩人就來到澠池縣民政局準備離婚,但因為手續不全沒有辦理。隨后二人達成了離婚協議,約定該協議自辦理離婚證之日起生效,并將離婚協議進行了公證。
離婚未果妻子猝死
因離婚證沒有辦好,小杰還回到了原來的家中。當晚,兩人又吵了起來,小杰賭氣出走并來到三門峽市王某家中,告訴了王某其與丈夫鬧離婚的情況,并暫時在王某家住下。
2013年6月27日上午,王某去上班,小杰一人在家。當天晚上,王某回家后發現小杰躺在床上,神情恍惚,不停地哭,還在床上大便。王某嚇壞了,連忙給小杰的弟弟小兵打電話讓他把人接走,并撥打了120急救電話。次日,小杰經搶救無效死亡,死亡原因為猝死。2013年7月2日,小杰的父親與王某達成賠償協議并從王某處獲得賠償金3萬元。
強行送尸尋釁滋事被判刑
得知小杰在找男網友之后猝死,并且小杰的家人又領走了王某的3萬元賠償金,就決定不再管小杰的尸體處理和下葬事宜。然而,小杰的家人則認為,小杰和小峰尚未辦理離婚手續,在法律上還是夫妻,小峰家有責任辦理小杰的后事。但經村委會多次協調,兩家均未達成一致意見,小杰的尸體一直存放在三門峽。
轉眼間,小杰病亡快一個月了,看著尸體一直不能入土為安,小杰的家人萬分焦急,遂決定將其尸體送到小峰家。2013年7月25日,小杰的父母、弟弟小兵及其親戚、朋友等人租車到三門峽,在快速通道將三門峽市殯儀館運送小杰尸體(按照規定尸體只能由殯儀館從醫院拉去火化)的車輛騙停后,
小兵及其親朋強行將尸體搶走并返回澠池,伙同劉勇、張偉20余人分乘四輛面包車前往位于澠池縣天池鎮的小峰家,將小杰的尸體強行抬到小峰家的堂屋。其間,小兵等人與小峰家人發生廝打,造成小峰,以及其父母受傷。經鑒定,小峰和其母親構成輕傷,小峰的父親構成輕微傷。
2013年12月24日,小兵到公安機關投案,劉勇、張偉被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小兵在其姐姐小杰尸體有關事宜各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糾集劉勇、張偉等多人采取不正當手段從殯儀館汽車上搶走本應火化的尸體,之后又將尸體抬到小峰家,其行為方式明顯超出了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觀范疇,意在借故生非。在此過程中,三人與小峰及其家人發生廝打,致二人輕傷、一人輕微傷,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情節惡劣,且系共同犯罪,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其中小兵是主犯,劉勇、張偉是從犯。結合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