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5月21日電 因家庭瑣事長期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后一氣之下將丈夫砍死。5月20日,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針對這起家暴引起的故意殺人案,從寬判處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五年。

  薛某是新野縣上港鄉人,因家庭瑣事與丈夫陶某久有矛盾。后陶某因無端懷疑薛某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經常毆打薛某。2014年12月20日下午,陶某到薛某上班的新野縣上港鄉泰豐棉紡廠無故毆打薛某,并于當日晚在家中再次毆打薛某,薛某心生怨恨。次日6時許,薛某手持家中的砍斧將正在床上睡覺的陶某砍死,并于案發后主動撥打“110”報警電話投案。

  經法醫鑒定,陶某系被他人持具有一定長度和質量的銳器砍擊左頸部造成左頸總動脈及左頸總靜脈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案發后,被害人陶某的近親屬向法院出具諒解書,對薛某的行為予以諒解,請求對薛某從輕處理。

  新野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認為,薛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因其有主動投案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第二十條規定,認定薛某的故意殺人“情節較輕”。加之被害人的近親屬對薛某的行為表示諒解,薛某在庭審中對自己的行為真誠悔過,且薛某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撫養等,法院最終判決薛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李麗靜 宋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