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被判10至15年徒刑
在宣判中,法院判決被告人陳加貴犯組織賣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400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被告人王國付犯組織賣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被告人任文模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罰金100萬元;判決被告人胡勇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罰金20萬元。其他被告也分別被判處15年以下至10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并處20萬元至8萬元不等的罰金。
據悉,這是“皇家一號”案涉案人員首次宣判。其余涉案人員的宣判隨后在新鄉市的4個基層法院陸續進行。
■回顧
鄭州公安局原副局長涉案落馬
鄭州“皇家一號”曾號稱是“中原第一大會所”,也是鄭州檔次最高的娛樂場所之一,2012年8月開始營業。2013年11月1日晚,因從事組織年輕女性明碼標價賣淫等犯罪活動,被河南省公安廳突擊查處。
案件證據材料顯示,“皇家一號”會所自開業至被查封,短短1年多的時間里,共招募公關小姐4500余人,其中綠牌小姐2900多人,有記錄賣淫1620余人次。
據媒體報道,鄭州市公安局包括副局長周廷欣在內的8名民警因涉鄭州“皇家一號”案被雙規接受調查。2015年2月,周廷欣因涉“皇家一號”案,被以受賄罪判刑6年。
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2014年4月18日,鄭州市公安局局長主持召開黨委成員和各單位“一把手”緊急會議。會上傳達了對“皇家一號案”的倒查追責初步決定。會上透露,8名涉案民警之一周廷欣曾向“皇家一號”“借”過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