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記者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獲悉,該局對20家責任單位和2名市民累計作出148.4萬元的行政處罰。
鄭州嘉潤置業有限公司、鄭州三江置業有限公司、河南省江源置業有限公司、河南迎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河南正弘高新實業有限公司、河南大京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鄭州豐益置業有限公司、河南廣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17家房地產企業因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累計被處128萬元的行政罰款。
鄭州聯東實業有限公司未取得資質等級證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被處以6萬元的行政罰款;鄭州翡翠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河南盛世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用途,累計被處以14萬元的行政罰款。鄭州市民張穎潔、呂熠賀將未取得完全產權的經濟適用住房用于出租,累計被處以0.4萬元的行政罰款。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提醒消費者,購房時要認真核對房產手續,不要購買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如果發現手續不齊全的房地產項目進行銷售,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熱線:0371—67182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