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懷孕·誰的孩子

  按王小英的推算,女兒這一次的懷孕時間是2014年12月19日。

  這時的思思還在北京。王小英說,在她的追問下,思思承認曾和學校附近一家手機店的老板發生過關系。她在女兒的手機Q Q上也發現了兩人的交談內容。

  但思思告訴南都記者,她和手機店老板發生關系是在9月份,她的說法,孩子是夏明國的,在懷孕之前兩人仍保持著兩地來往。

  李春生則認為孩子很可能是手機店老板的,他去了這家店,對方是一個40多歲的安徽人,和老婆一起在北京做生意。對方不承認,他報了警。但公安人員把人帶走后又放了,沒有證據。

  李春生再次做出與兩年前相同的決定:讓女兒把孩子生下來。“孩子出來,還是要驗D N A,看到底是誰的。”這個今年45歲、已經當上外公的男人說。

  在北京他感覺顏面丟盡,過完春節也去了深圳“我過去也是想摸摸他(夏明國)的底”。

  江西人夏明國辦的幼兒樂園,位于龍華新區一個巷道逼仄的城中村二樓。“也是租來的房子,”李春生來后明顯失望,“但是沒有別的地方去,只能一家四口人擠在一間房里打地鋪。”

  李春生讓夏明國為他介紹了一份洗腳城的工作,但并沒有做多久。來深圳后,思思說爸媽幾乎天天吵架,還老吵著要把小翠兒送人,這讓她特別心煩。有時爸媽還把她趕出去,讓她主動去找住在三樓的夏明國。“他們要把我嫁給夏明國,向他要6萬塊錢,還要他買房子。”

  但李春生告訴南都記者,他一直都不同意思思跟夏明國在一起。他曾跟王小英發牢騷,讓她趕緊找個人家把思思嫁了,但王小英說,思思這么小,還有個小孩,哪個愿意要。“姓夏的跟她說他愿意要,她媽就讓他跟我講,但他一直不敢跟我講。”

  思思說,后來與夏接觸時,她多次拒絕與他發生關系,這讓夏對他們一家態度發生轉變,“好多次要趕我們走。”

  今年7月,思思向警方報警,稱夏明國對她性侵。但起因是一起盜竊糾紛,夏的姐姐懷疑她偷了60元錢,她跟夏家大吵一頓后負氣離開,搬到一個也是Q Q上認識的網友家里。后網友與夏發生矛盾,她一怒之下報警。

  被帶到派出所的夏明國很快因證據不足被放。

  “這是典型的農夫與蛇的故事。”夏明國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他一直好心幫助思思和她的家人,但沒想到卻反被咬了一口。

  他說,思思的爸媽一直想把女兒嫁給他,但他沒同意,說思思還太小,為此她爸媽向他表示可以把女兒的戶口年齡改大。他說,思思曾主動勾引過他,但他并沒有跟她發生關系。有一次他在思思手機充電時,無意中發現她在Q Q里跟別人裸聊,他勸告過她的爸媽,多次要他們把女兒管好。

  不僅如此,夏還說思思花錢大手大腳,他在她一家人身上已經花了四五萬。

  王小英在受訪時也說,夏老師是一個好人,是一直想要幫助思思的。至于他和女兒有沒有發生關系,她的回答是不知道。而李春生則透露,在深圳期間,夏每天早上都會給思思10元錢,讓她買東西吃。

  “她和她媽媽就是覺得,有人給她錢,就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