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女子闖紅燈被罰 發飆:交警欠揍欺負老實人以下交通行為在洛陽將受罰:
1。 駕駛兩輪電動車、自行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對駕駛人處20元罰款。
2。駕駛兩輪摩托車(燃油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對駕駛人處200元罰款。對無證駕駛人員,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處200元至500元罰款,并處5日以下行政拘留。
3。駕駛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對無證駕駛人員,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處500元至1000元罰款,并處10日以下行政拘留。
4。行人闖紅燈的,在違法地點協助交警維持交通秩序1小時,拒不接受教育的,處10元罰款。
5。對抗拒交警依法執行公務的交通違法行為人,在警告、糾正無效后,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10日行政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依據洛陽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將違法信息錄入文明交通信用記錄檔案,與個人信用、所在單位文明創建等活動掛鉤。
大家一定不要闖紅燈了,尤其是騎電動車的。不是查的嚴才不闖,是為了自己的生命負責任,為他人的生命負責任。闖紅燈既丟人又丟錢,有可能還會丟了性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