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義告訴記者,今年1月22日,他和騰先生到相關部門進行傷情鑒定,其左臂、左鎖骨骨折,騰先生左手大拇指下端粉碎性骨折,兩人均被鑒定為輕傷。

  “我倆的傷情均系輕傷,對方已夠被刑事拘留的標準了。”劉明義說,但警方一直沒主動找過他們,就連筆錄也是他到派出所送傷情鑒定時給做的。如今,10個月過去,警方居然一直沒抓到兇手,更不要說賠償的事了。

  質疑

  10個月案情沒進展

  事發后半個多月,劉明義出院。但他的煩惱才真正開始,社會上他認識的“有些頭臉的人”甚至本村的一些人開始陸續出現,而他們的出現并非出于對傷者劉明義的關心,而是要“平事兒”。

  “我就是想抓住砍人的嫌疑人,平白無故在派出所旁邊200多米的地方被砍了,這些人太猖狂了”。

  劉明義說,他最初的想法是期望警方破案,將嫌疑人繩之以法。

  劉明義說:“如今,警方一個人沒抓,還這么多‘中間人’來說情,要求私了,事情遠比我想象的復雜,10個月,對方托各種關系,將我們耍得團團轉。”

  劉明義稱,最開始,對方讓他們開個價,他就說15萬,對方又說太高了,“以前沒這種價兒,讓我們降降”,后來又有中間人過來說給7萬,但條件是必須先到公安機關銷案。

  劉明義說,直到昨天,一個中間人拍板兒,“說給10萬,這事兒就算完了”。

  “我現在不想要錢了,該賠多少讓法院去決定吧,我現在只想讓嫌疑人早點歸案。”劉明義說,“難道有錢就能隨便砍人,然后賠錢了事嗎?”

  隨后,記者接觸了其中一名中間人,證實了對方確實想私了。對此,滄州市警方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警方也知道嫌疑人托中間人想花錢私了。

  劉明義說,“我現在就是想不明白,那么多人都知道砍人者是誰,難道警方就不知道,為什么不抓人?”他說,警方找到砍人者并非難事,但10個月案情沒有進展,讓他們對警方的偵破能力產生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