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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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海鋒通訊員侯祎斌吳雪敏

  因父親中午回家太晚,兩個女兒一氣之下把自家鍋砸了,結果換來父親一頓暴打。近日,新野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父親申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基本案情

  2014年4月4日中午,家住新野縣施庵鎮(zhèn)的申某從工地上干完活回到家,發(fā)現廚房里的鐵鍋被砸得稀爛。原來申某的兩個女兒因為申某中午回家太晚,在家等得又餓又氣,于是一怒之下砸了自家的東西。申某見此不由分說,隨手拿起一根木棍就打。9歲的大女兒拔腿就跑,6歲的小女兒被父親抓到后挨了一頓毒打,被打得“全身上下多處淤青,皮下出血,且其右恥骨下肢骨折”,經鑒定構成輕傷一級。

  申某打完孩子并沒有注意到孩子一瘸一拐的傷情,而是第二天繼續(xù)照常去工地干活。學校的老師發(fā)現孩子傷情后,告訴了孩子的姨奶楊某。楊某將孩子送到醫(yī)院治療后,到派出所報案,希望“讓公安局管一管這個外甥”。

  判決結果

  由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由新野縣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審理。法院審理后,結合案件具體量刑情節(jié),最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申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綜合分析

  據悉,被告人申某自身成長經歷特殊。申某戶籍為陜西省安康人,但家境貧寒,父母早年雙亡,自幼跟著姨媽楊某來到河南。申某的妻子因家庭貧困已“離家出走”。申某目前靠在工地干活來養(yǎng)家糊口,因而少有時間去了解孩子。申某教育孩子的方法簡單粗暴,遇到問題總是打一頓了事。可兩個孩子不但沒有被打怕,而是越打越頑皮,甚至有意與之作對。這樣便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huán),申某越打孩子,孩子們就越是頑皮,申某就一次比一次打得狠。據楊某講,申某隔三岔五就會因為瑣事打一次孩子,她雖多次制止但收效甚微,最終導致了這樣的悲劇發(fā)生。

  新野縣法院少審庭庭長魯麗君認為,教育孩子一定要講究方法,簡單粗暴的打罵只會讓情況變得更糟。孩子與成年人相比,低的不是“智商”,而是如何正確接人待物的“情商”。家長們往往一廂情愿的以為自己比孩子聰明,采取打壓的方法解決問題,實際效果不是遭到孩子更強烈的反叛,就是表面上的順從,私下各種作對。魯麗君認為,具體到本案,申某自身文化素質低,又因為生活的艱辛,沒有時間和精力與孩子進行溝通,所以想采取打罵、壓制這種簡單的、低成本的教育方式來管理孩子,結果卻適得其反。兩個孩子總是有意與之作對。本案中砸鍋的行為,實際上就是兩個孩子有意為之,就是為了氣一氣申某。申某雖然主觀惡意并不大,悔罪態(tài)度較好,但由于其特殊的成長經歷,法庭認為他自控能力相對較差,難以保證今后不再發(fā)生此類事件。

  判決生效后,主審此案的法官魯麗君到申某所在的村委進行了走訪,用基層組織和四鄰建立的監(jiān)督網絡來防止家暴的再次發(fā)生。同時也通過法庭教育的方式,對兩個孩子進行了批評教育,讓她們理解大人的艱辛,早日長大懂事,為家庭做一些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