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天上絕不會掉餡餅,掉下來的只可能是鐵餅。在人生低谷可別偏信“權貴”,這時候但凡有人站出來給你當“靠山”,你就得小心了。家住許昌的王紅(化名)和老李,結交了一位自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朋友劉東(化名),不想卻被這從天而降的“靠山”給坑了。

  40多歲的村民劉東(化名)曾因冒充警察招搖撞騙被判刑,這不,嫌在裝修隊干活錢難賺,有前科的劉東來到許昌后竟然“重操舊業”。他通過不法渠道辦理了一張假身份證,又在地攤上買了個印有警徽并標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機動車駕駛證”字樣的駕駛證皮,到復印店印了十幾張顯示為警察和檢察院工作人員身份的名片,還辦理了一張寫有鄭州某別墅的假房產證。

  一切準備就緒后,2014年底,劉東在許昌火車站附近乘坐王紅的三輪車,騙她說要拉衣服,留了自己的假名片。之后,劉東經常給王紅打電話,騙她說自己已經離婚,想跟王紅處對象,還要給劉紅的女兒安排去銀行工作。眼瞅著劉東有各種“高大上”的證件,王紅信以為真。

  2014年12月,劉東說一個朋友新店開業,從王紅那兒騙了1000元的紅包,隨后又以自己要去外地做生意和在禹州會朋友為由,分別騙取王紅500塊錢。之后,劉東有意說想買一部新手機,王紅不假思索地送給他一部價值2999元的手機,拿到手機后,劉東立馬到商場退貨轉現。

  在和王紅相處期間,劉東結識了老李,得知老李家正在打官司,就亮出自己是檢察院工作人員身份的名片,謊稱自己專門負責申訴、控訴的工作。一聽說有“貴人”相助,老李第二天又是請劉東吃飯又是送香煙,劉東趁機說要回鄭州給領導匯報這件事,讓老李先“安排”1000元錢,并叮囑不要向家人透露消息。

  為了不讓老李起疑心,劉東到鄭州找了個固定電話打給老李,說那是自己辦公室的電話,劉東又用普通話冒充檢察院領導打電話給老李。隨后,劉東回許昌告訴老李,讓老李準備500元買條煙,兩天后又謊稱領導要回鄭州,讓老李再安排400塊錢,老李都一一照辦。

  后來,老李在兒子的提醒下才意識到自己可能上當了,他打電話約劉東見面后,和兒子一起將劉東送進了公安局。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劉東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