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 勇 通訊員宋德明 馮 帆)為爭女友,惠某糾集幾個好友駕兩輛轎車追砍“情敵”的轎車,結果不僅賠錢,人也被判刑。昨日,記者獲悉,社旗縣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對惠某等兩人提起公訴,兩人都被判刑。
社旗縣李店鎮21歲的惠某對一朋友的妹妹產生了好感,遂對其展開追求,可落花有意流水無情,朋友的妹妹已經有了男朋友馬某。2015年6月13日,當惠某得知馬某和朋友的妹妹在一起時,感到咽不下這口氣,產生教訓一下馬某的想法,迫使他們二人不敢繼續交往。
之后,惠某就與好友張某和黨某(另案處理)等人,駕駛兩輛車來堵馬某。馬某看到惠某等人的眼神和表情不對勁,感覺事情不妙,于是開車就跑。惠某等人駕駛兩輛轎車,以130多公里的時速瘋狂追趕。兩輛車交替攔截馬某的轎車,企圖逼停他。黨某的車與馬某的車發生碰撞,坐在車上的人拿起50余厘米長的砍刀砍砸馬某的轎車,將馬某的車多處砍砸損壞。后經鑒定,馬某的車損傷價值3350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伙同惠某等人追逐、攔截他人,情節惡劣,且任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案發后,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最終判決被告人惠某和張某緩刑。
稿件來源:南陽晚報*南陽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