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趙春暉)2015年1月,中原油田男子王某以“拆遷補償”為由與妻子協議離婚,沒想到王某假戲真做,離婚后竟與情婦同居,對原配妻子李某和孩子不聞不問。李某一怒之下將王某告上法庭。4月1日,記者從中原油田公安處獲悉,經審理,法院最終判決王某與李某的離婚登記無效,依法予以撤銷。

  王某與李某于2000年結婚。2001年,王某到外地做生意賺了一些錢,便對李某越看越不順眼,2015年1月提出離婚。李某考慮到孩子已長大,夫妻之間有多年的感情,堅決不同意。為達到離婚目的,王某騙李某說,他們住的房子要拆遷,如果兩人離婚的話,政府將多給補償金,等補償金下來后再復婚。李某信以為真,在王某的引誘下簽了離婚協議,其中并未對子女問題作出約定。王某又托熟人找到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李某未到場的情況下辦理了離婚登記。離婚后,王某搬到在市中心購買的新房子里,與情婦同居,對李某和孩子不聞不問。

  得知真相后,李某以離婚欺詐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離婚登記。經過審理,法院最終支持李某的訴訟請求,判決撤銷離婚登記,理由是欺詐的離婚協議無效。

  針對這起案件,法律事務處工作人員任建峰稱:“在本案中,王某以欺騙的手段,在違背李某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與其達成離婚協議,違反了婚姻法的有關規定,離婚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時,李某是在違背其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與王某達成的離婚協議,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在王某與李某的離婚協議中未對子女的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作出約定,不符合婚姻法對于協議離婚的要求;王某采取不正當手段,在李某未到場的情況下辦理了離婚登記,違反了法定程序。因此,本案中王某與李某的離婚登記無效,應當依法予以撤銷。”

  (來源:濮陽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