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述

  四地娶4妻 郵件暴露重婚

  作為受害者,陳良濤的第一個前妻趙然將自己的經歷寫信交給法官。

  趙然在寫給法官的證言中稱,與陳良濤在網上相識后,他總是給自己留言,自稱是成功的企業家,與貪圖享受的前妻有過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希望找個志同道合的女孩一起生活,被陳良濤的真誠感動,趙然開始與陳良濤交往。

  信中趙然回憶,2007年,兩人還在交往,陳良濤帶著她到亞運村去見一個老鄉,此間趙然就坐在這位老鄉家的樓下喝咖啡。多年后她才知道,當時陳良濤見的老鄉是他的第二個妻子錢玉。兩人約會完畢后,陳良濤下樓帶著她離開。

  趙然稱與陳良濤的交往中她一直在倒貼,陳良濤帶趙然回老家,謊稱他的女兒是哥哥家孩子,看到陳良濤的母親和家里的孩子生活困難,趙然主動留下幫他們輔導功課并購買日用品。

  在此期間,陳良濤說要去外地考察把趙然一個人留在了老家,趙然后來才知道陳良濤是帶著當地一個小學女老師,到安徽玩了幾天。

  回京后陳良濤又跟趙然說生意投資失敗,自己身無分文,當時還沒有畢業的趙然把1000元的生活費都交給了陳良濤,但陳良濤外出一天后,身上就剩下100元。多年后趙然才知道,當時陳良濤拿著自己的生活費去找錢玉約會吃飯。

  此后,陳良濤又以貸款等理由借錢。趙然不得不開口向父親借了2萬元錢,但所謂的貸款投資都石沉大海,不僅如此,陳良濤還以趙然年紀大了為由讓她盡快生孩子并辦理結婚手續。

  趙然說,結婚后,仍舊是她出錢養活陳良濤,他不僅不管孩子也不照顧家庭,隔三差五還會接到陌生女性打來的“不要纏著我老公”的電話,不堪其擾的趙然在2010年決心與陳良濤離婚,當時陳良濤表示要補償其100萬,但卻一直沒兌現。

  據了解,陳良濤其他幾名前妻也遇到類似的情況,即陳良濤以女方年齡大要盡快生孩子為由提出結婚,以此拴住前妻。在四名前妻中,有兩名是碩士學歷,兩名是大本學歷,并且都相貌姣好、獨立有經濟基礎。

  趙然與錢玉均是因懷孕而不得不與陳良濤結婚,孫靜沒有孩子,是因為她的母親對陳良濤不太信任,因此堅決讓女兒不要生養;而李文是在懷孕前就發現了陳良濤的重婚行為,因此也無孩子。

  昨天上午,重婚案宣判后,陳良濤大呼“冤枉”:“我雖然重婚但是是出于道義,我沒有過上一天兩個老婆的生活!”

  直至宣判,陳良濤仍稱自己在道德上心安理得:“我的行為可能違法,但我把名譽看得比生命更重,我要上訴!”

  ■ 追訪

  結婚證未全國聯網 法院將發司法建議

  陳良濤與四名妻子分別在北京、山東、內蒙古以及河南領取的結婚證。辦案法官介紹說,由于各個省份的婚姻登記尚未聯網,在登記時無法查到夫妻雙方此前在其他地區登記的婚姻狀況。

  那么結婚是要提交戶口本作為身份證明,結婚后戶口本不會發生變化嗎?

  據了解,結婚后,當事人需要拿著戶口本到派出所對自己的婚姻狀況進行變更,如果當事人不主動變更,派出所也就無法主動要求變更。戶籍管理與婚姻登記由兩個部門管理,不屬于一個系統,因此也很難互相印證當事人的婚姻狀況。

  “婚姻狀況應該徹底公開?!泵裾块T一位執業人員介紹,婚姻登記目前依舊是本著“在男女雙方其中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登記”的原則,在人口流動十分活躍的當下,如果雙方在妻子戶籍地北京登記結婚,那么在丈夫戶籍所在外省市,就無法獲悉男子的婚姻狀況。

  案件主審法官表示,案件審理完畢后,法院也會給民政部門發出司法建議,要求婚姻登記聯網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