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金璽 通訊員 杜海燕)本來好心勸架,誰料被扇了耳光,感到羞辱的趙某持刀傷人。昨日,記者從淅川縣檢察院獲悉,經該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一年半。

  去年10月2日上午,趙某回家路過鄰居王某家門前,見到王某妻子劉某與婆婆倪某吵架,趙某出于好心,隨口訓斥了劉某。劉某和趙某平時關系就不好,不由分說,上前一步,對著趙某就是兩記耳光。感到羞辱的趙某不由分說,回家抄起一把菜刀,返回將王某砍傷。經法醫鑒定,王某的損傷構成輕傷二級。

  事后,趙某意識到自身行為的沖動,后悔不已。但法不容情,趙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淅川縣檢察院批捕。

  法院審理后認為,趙某故意傷害他人,致一人輕傷,侵犯了公民的身體健康權,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追究刑事責任,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南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