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9月6日,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犯搶劫、非法持有槍支罪的罪犯郭坤執行死刑。

  東方今報記者 劉羽 通訊員 曉宇 清泉

  2015年1月15日下午,郭坤騎摩托車至靈寶市尹溪路北段的瑞金黃金珠寶店,攜帶LUGER手槍一支及斧頭進入該店,持槍對珠寶店員工進行威脅,并對上前詢問的保安邵某連開兩槍,致邵某當場死亡。

  郭坤持斧頭將店內部分柜臺玻璃砸碎,搶走11條黃金項鏈。2015年1月18日,郭坤在貴州省被公安人員抓獲,當場從其身上查獲11條黃金項鏈。經鑒定,被搶黃金項鏈總價值286142元,非法持有的LUGER手槍是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具有致傷力。

  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郭坤非法持槍使用暴力手段強行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并致一人死亡,作案手段極其殘忍,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遂以搶劫罪判處郭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后,郭坤不服提出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終審裁定:駁回郭坤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

  黃金大劫案監控解密

  2015年1月15日17時左右,靈寶市公安局接到報警:瑞金黃金珠寶店有人搶劫。很快,三門峽和靈寶市警方各警種迅速趕往現場。此時,瑞金黃金珠寶店一片狼藉,保安邵鵬飛倒在血泊中,已經死亡。

  從金店的監控錄像上看,這個犯罪嫌疑人絕非等閑之輩,他一進門就用一把椅子擋住門口,這顯然不是多余的動作,而是防止別人從外邊把門鎖上,給自己留條后路。在案發現場,偵查員找到了兩枚彈殼。令人吃驚的是,這把槍不是什么土造的槍,而是一把貨真價實的制式手槍。

  天眼之下多次現身

  搶劫了黃金首飾之后,犯罪嫌疑人并沒有顯得很慌張,而是從容離開。金店周圍的監控錄像顯示,作案后,嫌疑人騎上一輛藍色的摩托車迅速逃離了現場。

  1月15日晚上,50多人的視頻工作組連夜開展工作,調取了靈寶市全城的監控錄像。案發29個小時后,靈寶市一個小旅店的老板向警方反映,案發前一天,這個騎藍色摩托車的人曾經在他的旅店住過。經查,此人名叫郭坤,1983年出生,靈寶市陽店鎮官莊原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