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現場11月2日晚,平頂山市區光明路南段發生一起出租車碰撞機動車隔離護欄交通事故,司機陳某被金屬隔離護欄穿頭而入,當場身亡,現場慘不忍睹。
公安交管部門發布消息稱,司機陳某屬醉酒駕駛。
當晚9時10分,記者接到報料趕到現場,一輛車牌號為豫DT0575的出租車橫在機動車道路中間,前方引擎蓋部位已被撞得支離破碎,道路中間的隔離護欄散落一地。
有兩根金屬護欄插入出租車前擋風琉璃,一根穿過玻璃插在副駕駛位置,而另一根則插入男性司機的頭部,司機已無生命體征,現場慘不忍睹。
隨后,交警、消防官兵和醫護人員合力將死者從出租車內抬出送往醫院。
昨天上午,平頂山市公安交管支隊事故處理與預防大隊民警告訴記者,當晚事故發生后,該大隊民警當即趕到現場,經現場勘查,走訪目擊群眾并對死者進行抽血化驗,現已初步查清此起事故的原因:
今年42歲的駕駛人陳某是湛河區人,11月2日20時45分許,陳某酒后駕駛豫DT0575號出租車,沿光明路南段自北向南行駛至鐵路涵洞橋南附近,沖撞道路中央機動車道隔離護欄19米后,車輛甩尾旋轉180度停在對向車道,陳某當場死亡。經檢測,陳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29.77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平頂山民警提醒廣大司機朋友:
開車不喝酒,喝酒別開車。有研究數據表明,當駕駛者血液中酒精含量達80mg/100mL時,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未飲酒狀態時的2.5倍;達到100mg/100mL時,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則是未飲酒狀態的4.7倍。即使達不到醉駕標準,在少量飲酒的狀態下,發生事故的概率也可達到未飲酒狀態的兩倍。
此外,根據相關交通法規——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一次記12分,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是刑事犯罪,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提醒,如果市民發現出租車司機有酒駕嫌疑,請拒絕乘坐并及時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舉報。
網友看到報道后紛紛留言,在對醉駕進行譴責的同時并對死者表示惋惜。
@向左走向右走評論說:“酒駕猛如虎,遠離酒駕,從我做起!”
@薔薇評論說:“對所有在路上的司機和路人負責!飲酒務必別駕車!!”
@晨曦評論說:“幸虧車上沒有乘客,不然……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請勿酒駕。”
@依伴真慘評論說:“喝酒還開車?毀了家庭,害了自己,飲酒莫開車,安全最重要!逝者一路走好!”
(來源:平頂山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