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車進出小區
裝贓物的編織袋每次都換新的
12月8日上午,根據前期大量的摸排跟蹤,專案組發現三人同時出現在文化路附近的北環車輛檢測中心。劉成曉分析,這三人均有自己的車,他們來到這里不是處理違章就是審車,因此決定由兩名民警守候在大門處,9名民警進入空曠的檢測中心內實施抓捕。
20分鐘后,當民警們將嫌疑人車輛包圍時,車上的3名男子均低頭玩著手機游戲,根本沒有一點警惕性,直至被民警控制時還沒有反應過來。
后據于某供述,他們從2011年就開始作案,由于只騎了輛電動車作案巧妙,幾乎從未失手,并且抓住了有些受害人不敢報案的心理,所以根本不可能被抓住,有很強的僥幸心理。
經訊問,3名犯罪嫌疑人對盜竊名貴煙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供述了還有一名犯罪嫌疑人“魯某”在逃。專案組經過查詢確認魯某為假名,遂對“魯某”深入研判,發現平頂山籍李姓男子有重大嫌疑。12月12日,民警在鄭州市商都路和十里鋪街附近將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4歲,河南魯山縣人)抓獲歸案。
據辦案民警介紹,這個團伙的作案過程十分固定,由于某先召集團伙成員在其家中匯合,而后駕車至隴海路未來路“鳳凰茶城”一地下停車場,再換乘于某一直存放在此處的一輛電動車后前往高檔小區地下室。
當確定好作案目標后,由一人騎車、兩人步行,或兩人騎車、一人步行,相互之間裝作不認識進入小區地下室,隨后再由兩人望風打掩護,一人利用撬杠等工具暴力破門,得手之后將酒放入事先準備好的編織袋內,騎著電動車運出小區。如果酒多,就一趟趟拉,每次大約能拉5箱酒。
于某表示,每次作案都會用新的編織袋,這樣不容易引起其他人的懷疑,誤以為他們在搬家。
5年內瘋狂作案
只有一次被人發現并逃脫
據了解,該團伙選擇盜竊地下室,是由于在這里作案根本沒有監控設備,且來往居民很少,不易被人發現,他們選擇的作案時間基本在下午1點至6點,在這個時間段有人望風的情況下,即時暴力破壞門鎖,也不會有人察覺。
自2011年至今的5年內,該團伙采取兩兩作案、三人作案等交叉方式,只有一次被人發現,當場扔掉工具撒腿就跑,未被抓獲。
案偵大隊二中隊中隊長杜丹介紹,于某等人每次作案之前,均長時間踩點,選擇附帶地下室的高檔小區,通過卸掉房門貓眼,或利用嗅覺聞酒香的方式,以確定地下室的房間是否有好酒。他們選擇白天作案的原因是,小區門口出入人員較多,跟著人流通過門禁進入小區,保安也不會過多盤問,“他們從來不強闖門禁,如果保安管很嚴,那就直接放棄”。
此外,該團伙職業化犯罪特點突出,組織嚴密,分工明確,作案方式統一,只盜竊名煙名酒,酒如“茅五劍”、煙如“中華、天葉”,其他檔次稍低的煙酒他們根本看不上眼。據了解,目前市場價每瓶約1050元的茅臺,他們銷贓的價格為每瓶750元,于某由于長期作案,目前已可以根據包裝來辨別酒的真假。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落實中。盡管目前能夠確認他們作案30余起,涉案金額高達數百萬元,但民警表示應該不止這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