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丁豐林 文 張琮 崔超 攝影

  4月20日早上,一條鄭州本地消息在新浪微博上廣泛流傳,消息中說,在20日凌晨零點左右,一輛貨車在鄭州市經開十四大街與經南三路路口發生事故,隨后沖撞了路邊停放的10輛轎車,導致連環追尾事故。事發后,雙方車主給每輛車上都留下字條,表示愿意賠償受損車輛,不少車主也接到了肇事車主發來的短信。肇事后主動留電話擔責?真相是這樣的……

  該消息在微博上傳播后,網友紛紛留言,對肇事司機勇于負責的行為點贊。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怎樣呢?大河報記者就此開始調查。

  事發:

  貨車、轎車深夜相撞,路邊10輛轎車遭殃

  事發地位于鄭州市經開十四大街與經南三路路口東側路南,記者昨日上午去到現場時,現場車輛均已經被拖走。從網友發布的現場視頻來看,被撞擊的都是夜間停在路邊的私家車,一輛接一輛,車頭撞車尾,后車撞前車,多數車輛都是前后保險杠被撞壞,其中一輛黑色尼桑轎車受損比較嚴重,車頭被撞掉一半,右前輪幾乎脫落。由于事發在深夜,受損車主都是在第二天早上才發現愛車受損的,此時現場早已沒了肇事車的蹤影。

  不過讓人感到暖心的是,現場每輛車車窗上,都貼有兩張小紙條,是肇事的兩位車主分別留下的,上面的大概內容是:您好!昨天夜里我碰到了你的車,我已經報警,你去修車,修了車給(跟)我聯系:1551677****。現場不少車主按照紙條撥打電話,對方承認肇事,還發來短信,告知其所在保險公司理賠經理的電話,讓受損車主直接報出他的車牌號,然后就可以去修車,之后聯系保險公司理賠。

  記者隨后聯系了其中一位肇事車主張先生,據張先生介紹,事發時間大約是19日晚11點半左右,當時他駕駛一輛軒逸轎車,由北向南行駛,在經過經開十四大街與經南三路路口時,車頭剛探出路中間的綠化帶,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大貨車突然沖出,兩車相撞,他的車被撞得180度調頭,對方大貨車失控,繼續往東沖出100多米,撞到了路邊停放的一排車,致使多輛私家車連環追尾。

  “當時也沒有路燈,這個路口也沒有信號燈,漆黑一片,視線非常差”,張先生說,事發后,他和對方司機先后報警,在現場等待交警處理,受損車輛上的字條,也確實是他們雙方留的。

  “不管怎么著,是因為我們兩個撞車了,人家車停在那兒好好地,卻受到了牽連,我留個條,也是方便人家后續聯系我。”張先生說,他的車本身有全險,此后他也把保險理賠經理的電話告知的受損車主。

  隨后,記者又聯系了另一位肇事車主閆先生。對于這起事故,閆先生不愿意多說,只是透漏他目前正在配合警方處理事故,另外他所開的大貨車沒有全險,他需要承擔一部分賠償。

交警: 現場適用簡易程序處理,民警要求雙方司機留下紙條交警: 現場適用簡易程序處理,民警要求雙方司機留下紙條

  20日上午,記者就此致電鄭州交警四大隊,一位民警介紹,該起事故發生在4月19日23時48分許,事故原因為:在無信號燈的路口(經南三路與經開十四大街),北向南行駛的豫A朗逸轎車與西向東行駛的豫A重型貨車發生碰撞,雙方應付同責。

  由于事發時為深夜,周圍路邊有不少車輛臨時停放,事故發生時,雙方車輛都失控撞向路邊停放的車輛,造成共計10輛車不同程度受損,但每車車損不太大,且無人員傷亡,現場民警使用簡易程序進行了處理。為確保受損的車主能夠在第二天及時索賠,現場民警要求肇事雙方司機給每輛車上都留下字條,雙方司機積極配合,留下字條放在每輛受損車輛上。

  對于受損的車主,民警表示,可以先去交警四大隊拿事故責任認定書,之后聯系肇事車主的保險公司,對車輛進行定損、修車,之后找保險公司理賠就可以了。

  在現場采訪中,附近的不少居民都提出質疑:在經開十四大街和經南三路路口,每天的車流量非常大,但是這個路口一直以來就沒有信號燈,發生車禍可以說一點也不奇怪。記者隨后也致電鄭州交警八大隊咨詢,該隊民警解釋說,信號燈的設置需要由鄭州交警支隊科研所決定,他會將情況反映給科研所,由科研所進行現場實際勘查后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