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胡成玉 文/圖
一青年男子以租房簽合同為由,趁女主人耿女士單獨與其會面之際,持刀搶劫。
幸好耿女士沉著冷靜與該男子理智周旋,雖被迫通過支付寶向其轉賬10000元錢,卻暗中拍下了男子的照片,事后第一時間報警。鄭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案件偵辦大隊接警后,立即啟動大案要案偵破機制,6小時將犯罪嫌疑人景某抓獲。

要租房的男子持刀劫持了女房東5月8日16時27分許,家住鄭密路與淮河路交叉口附近一小區的耿女士接到一名陌生男子打來的電話,稱其通過租房信息看到耿女士有房出租,男子提出見面看房。
當時耿女士因有事,便安排母親帶其看房,一切順利雙方約定第二天上午簽訂租房合同。
5月9日9時27分許,該男子主動發來短信并電話詢問會面時間。
11時30分許,雙方在出租房見面。由于當時耿女士的父母也在場,男子謊稱其媳婦兒下午才能過來看房,就約定下午簽定合同。
午飯過后,耿女士一個人來到了出租房,當時該男子已經在沙發上躺著了,期間,男子上了趟廁所,出來后兇相畢露,稱其真正目的是來搶劫的,并掏出一把匕首,威脅耿女士不要亂動,向其索要10萬元錢。
耿女士連稱自己沒有那么多錢,經再三周旋,男子要求耿女士在支付寶螞蟻借唄中透支10000元,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的方式轉賬給對方。
期間,機智的耿女士以手機轉賬為由,偷偷拍下了嫌疑人的照片。
這時,耿女士的母親剛好過來,男子迅速收起匕首藏在身下,耿女士為避免打草驚蛇受到傷害,向母親暗示穩住男子并答應不會報警,男子方才離開。

6小時后,警方在酒店內逮住了搶劫嫌疑人16時20分,耿女士及時報警。
嵩山路分局案件偵辦大隊接警后,局長王志剛、副局長馮紅軍等領導立即帶領偵技民警趕到現場展開調查。
案情重大,分局立即啟動大要案偵破工作機制,分局案件偵辦大隊、交管巡防大隊和情指聯動中心等部門,在隨后聞訊趕到的犯罪偵查局等專業刑事力量的指導支持下,緊緊圍繞現場展開視頻偵查。
經對犯罪嫌疑人作案時留下的蛛絲馬跡進行綜合分析,根據耿女士提供照片中嫌疑人的體貌特征,確認了該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及相關活動軌跡,分局立即協調相關方面分別在鄭州市各出入口、火車站及犯罪嫌疑人山西老家進行布控,同時指令街面巡組對可疑人員進行設卡盤查。
經過對犯罪嫌疑人活動軌跡進行細致分析后,偵查員發現其于案發前曾在二七廣場友誼大廈附近的一小旅館居住多日。
民警立即趕到該小旅館進行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5月2日入住,5月8日退房離開,居住期間曾于5月6日凌晨接一女子進入旅館。
經過對相關信息比對分析,確認該女子丁某的身份,發現犯罪嫌疑人與丁某聯系往來密切,分析二人很可能是男女朋友關系。
偵查員根據二人一起退房的情況,分析犯罪嫌疑人很可能還與丁某在一起,遂對該女子進行布控。
經過緊張的工作,民警發現丁某于當天17時許在管城區南順城街某酒店出現,立即趕往德爾瑪假日酒店進行偵查布控。
經過縝密偵查,蹲守布控,當日22時許,偵查員沖入該酒店219房間將犯罪嫌疑人景某當場抓獲。
經訊問,嫌疑人景某供述,其系山西省人,2013年12月25日因交通肇事罪被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后脫離監管在逃至今。因為害怕被公安機關抓獲一直靠著打零工維持生活,收入入不敷出就產生了搶劫的想法。想到有空閑房屋出租的人肯定有錢,就將目標定在出租房屋人身上,于是就在網上查詢出租房屋的信息,并購買了一把長尖刀,準備實施搶劫。
5月8日,在諸多出租房屋信息里找到的一個房主(耿女士)打電話,第一次前去看房的時候見耿女士母親年齡太大,不忍下手,就沒有實施搶劫,就讓老太太轉告其女兒第二天過來見面簽租房合同。
第二天上午,當看到她的父母在打掃衛生時,因人多沒有動手,謊稱等媳婦到了再簽合同,下午終于等到耿女士一人,就實施了搶劫。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警方提醒:跟陌生人見面要有防范之心
案件偵辦大隊民警李琦提醒群眾,在網上租房一定要小心了,約人見面一定要有人陪同并落實身份,防止遇到圖謀不軌的人受到傷害。
同時,遇事要向耿女士學習,沉著冷靜遇事要有智謀不忘收集證據,及時報警為公安機關破案提供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