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路治歐/文圖

  5月16日上午,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法庭搬進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公開審理一起傾倒千噸廢棄鋁渣的污染環境罪案件,200多名師生觀摩了整個庭審過程。

  2016年7月中旬,被告人趙某彪伙同李某杰等人,雇傭員工連續多天將40車鋁渣廢棄物,傾倒入航空港實驗區八千辦事處趙樓村村西垃圾溝內,總計傾倒廢棄物超過千噸。

  庭審時,李某杰稱,自己每拉一車廢充鋁渣能得到200元,他便雇司機一共拉了40車,得到了8000元。趙某彪稱,平時村里很多人都往深坑里倒垃圾,他不知道自己會犯這么大的錯。

  同年7月21日,鄭州市政建設環保局接群眾舉報后,現場取樣送檢并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經檢測,傾倒廢棄物中含有氯化銨等大量危險廢棄物。

  由于當時正處在雨季,危險廢棄物隨雨水滲透進土壤。為盡快解決危險廢棄物帶來的環境污染和次生災害,航空港實驗區八千辦事處支付處置費用1088萬委托專業廢物處理處置機構,用13天時間從傾倒點轉移危險廢物、周邊被污染物以及被污染土壤111車,共計2642噸。

  航空港實驗區法院一審以污染環境罪判處被告人趙某彪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判處被告人李某杰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一審判決后,趙某彪不服提起上訴。趙某彪認為,自己是從犯,并不知道這是含有危險物的廢棄鋁渣。同時,趙某彪對鑒定機構資質、鑒定結果表示異議,認為八千鄉沒有在雨季前及時處理污染物,結果造成清理費用遠遠超出合理范圍。

  經過兩個多小時開庭審理,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趙某彪的上訴,維持原判。

  鄭州市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呂家祥表示,他們將建議相關部門提起環境公益訴訟,追回1088萬元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