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8毛口罩賣7塊5,400箱消毒液占道,商販看到執法人員就跑…》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首席記者 夏萍 萌友 劉武軍/文圖 視頻 陳姝/剪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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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口罩正常價0.8元,不法商販高賣7.5元,還有400箱84消毒液……昨日,二七區城市綜合執法局聯合多部門對該哄抬口罩、消毒液的商販車輛拖離封存,對物品進行了登記保存。

  2月16日下午,二七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建中街中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在保全街聯華超市附近有人占道經營兜售口罩,執法人員立刻趕往現場,發現路邊停放著一輛依維柯中型客車,車內囤積了大量的口罩、酒精、防護服等物品,相鄰小區的消防通道上也堆放著約400件84消毒液,但在現場并未尋找到車主。

  隨后,執法人員對周邊居民進行了走訪調查,居民稱,先前有一男一女在此販賣防疫物資,一包20個的口罩竟然以150元的高價出售。執法人員隨即將該情況反映給了轄區的市場監管與食藥監部門,兩部門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聯合查處。截止到當晚11時,執法人員通過車輛信息已聯系到車主,并多次敦促其前往現場接受調查,但該車主一直未露面。最后,執法人員聯系了交管部門對其車輛進行了拖離封存,400箱消毒液也進行了依法登記保存。

  據二七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建中街中隊長劉玉剛介紹,根據《鄭州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第十一條,因特殊需要臨時占用城市道路,應當經市或者區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可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按照管理權限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二萬元以下罰款。同時,市場監管與食藥監部門也會對其銷售的防疫物品有無相關醫療資質,是否存在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進行詳細調查。

  執法人員在此提醒,口罩、酒精、防護服屬于醫療器械,一定要去正規經營場所購買,千萬不要輕信來路不明的產品,同時,也歡迎市民群眾積極提供此類違法行為線索,如有發現不良商家在疫情期間占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兜售“三無”防疫物資、惡意囤積高價售賣擾亂市場秩序的,請立即聯系相關執法部門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