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兩轎車在收費站內廣場發生剮蹭 高速交警咋對無責任方開罰單?》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米方杰 萌友 劉珺/文圖

  5月12日上午10時,在鄭州機場高速機場站北口內廣場發生一起兩車剮蹭輕微交通事故。

  在事故發現場,諾大的機場站北口收費站內廣場上,兩輛鄭州號牌的白色轎車一前一后斜停著,前方轎車的左前車門被撞得變形嚴重,后方轎車車頭部位也有一定的損壞。

  事故中前方轎車司機王先生告訴民警,他駕車正常行駛到事發地點時,猛然間自己車輛的左側受到一輛向右緊急變道轎車的撞擊。由于事情發生的比較突然,自己和在后排座位上的妻子都突出其來的車輛撞擊沖擊得“前仰后合”,都嚇出了一身冷汗。

  事故中后方轎車司機宋先生對民警講,由于他車上沒有安裝ETC,當他開車行駛到事發站區時,發現收費站的人工收費車道在廣場的右側,于是,他想也沒想就向右急打了一把方向盤,沒料到就與他車發生了剮蹭。

  在本次事故中,由于后方轎車在變更車道時影響了其他車道內車輛正常行駛,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一支隊事故民警李全亮、張迪依法認定后方轎車司機宋先生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前方轎車無責任。

  事故處理至此,全部程序上已經結束,但是,民警指著王先生的行車記錄儀錄像,對王先生和他妻子開展起現場說法來:“萬幸的是,今天的事故發生在收費站區,車輛速度不高,你們兩個才沒有大的傷害。要是事故發生在高速公路主線上,你們不系安全帶一個小的疏忽,可能就會造成生命危險!”

  面對民警的善意批評,王先生和他妻子實在感到后怕:“警察同志,我們一定吸取教訓,以后開車一定系好安全帶!”

  隨后,對王先生和他妻子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分別開出了罰款200元記2分和罰款50元的處罰。

  河南高速交警一支隊副支隊長宋海洋告訴記者,根據公安部交管局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的要求,為進一步提升汽車駕乘人員主動使用安全帶的意識,預防和減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發生,減輕事故后果,減少交通事故死亡,高速總隊決定從即日起在全省高速公路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專項治理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違法行為,嚴查重罰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違法行為。希望廣大駕乘朋友開車上路時,要牢記“系好安全帶生命就多一份安全保障”的道理,自覺系好安全帶,正確使用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