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司機偽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 鄭州交警細心勘察識破騙局》
映象網訊(記者 王韶卿 通訊員 楊晨曦)5月20日上午9時許,鄭州交警三大隊接110指揮中心指令:嵩山南路南彩路西100米處發生一起車輛撞擊隔離樁的單方事故。接警后二七11號巡組高建衛帶領警力迅速趕往現場。

民警到達現場后看到,一輛邁騰轎車刮蹭到路邊的隔離樁,隔離樁上附著黑色的漆皮殘片。在對現場進行詳細勘查后,民警發現該起事故存在些許疑點。
結合事故現場隔離樁所處位置和報案人描述的行駛方向、速度、道路環境等因素,現場事故車輛的散落物、碰撞形態、碰撞痕跡和損毀狀況等均不符合事故常規的碰撞情況。且車主對事故發生事實表述前后矛盾,加上報案人對事故細節描述時支吾不清的語氣以及與民警交流時總低沉著頭,讓充滿疑惑的民警隨即對這起事故展開進一步細致的調查。
民警高建衛拿來尺子,經現場測量對比發現,隔離樁的高度是43厘米,而車身劃痕卻是一條長長的高45厘米新擦痕,撞擊位置與固定的隔離樁高度完全不符合,且周邊道路平整無坑洼不會出現道路顛簸,種種跡象表明了這是車主精心設計的二次事故現場。
隨著現場勘察的逐步深入,經過現場質詢,車主當場承認該現場不是第一事故現場,只是想通過交警開具事故證明報保險理賠修車損失。隨后太平洋保險公司理賠員到達現場,車主當場寫下了放棄本次保險賠償的書面承諾。
一次深入的仔細勘查,保護了保險公司的正當權益,同時及時止損讓報案人沒有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6月8日,太平洋保險給交警三大隊六中隊民警高建衛送來錦旗,對民警依法履職,維護公平正義,保障企業權益表示感謝。

鄭州交警三大隊提醒,廣大駕駛員千萬不要為了非法利益,鋌而走險,法律威嚴不可侵犯,切勿以身試法。車輛發生事故后應及時報警依法依規處理,切莫為了修車而偽造事故去占保險公司的“便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