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首席記者 夏萍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強化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綜合整治,省交通運輸廳自2020年4月15日至5月31日,在全省組織開展了為期一個半月的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整治“春雷”行動,有力打擊了“黑客車”“黑出租”“百噸王”等嚴重違法車輛,切實改善了全省道路運輸環境。行動期間,全省共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車輛11090臺次,其中:“黑客車”43臺次、“黑出租”1283臺次、班線客車和旅游包車714臺次、違規出租車1131臺次、危險品運輸車輛131臺次;查處違法超限運輸車輛7788臺次(其中“百噸王”1098臺次)。

  現公布第二批“春雷”行動期間查處的違法典型案例:

  案例1:未經許可非法從事旅游包車經營活動。4月17日,滑縣交通運輸局執法大隊查獲豫AP9136客車,該車隸屬于河南省科安運輸有限公司,從安吉發車運送22名旅客到滑縣大寨,實載旅客22人,該車未持有效的包車手續,依法對該車所屬公司處以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2:貨運源頭企業未按規定裝載并放行超限超載車輛。4月23日,方城縣交通運輸執法局發現方城縣匯鑫石材有限公司違反規定放行超限超載貨運車輛,放行的超限車輛共計六臺,車輛超限率7%—11%,執法人員當場責令卸載消除違法行為,并依法對方城縣匯鑫石材有限公司作出罰款30000的行政處罰。

  案例3:未經許可非法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4月24日,許昌市交通運輸執法局查獲豫K181S5小型客車,經調查取證,該車未取得許可擅自從事網絡預約出租車經營活動,依法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4:貨車嚴重超限超載并污染公路。4月26日,孟津縣交通運輸執法局執法人員在S314送莊段發現一輛豫CQ5918疑似超限運輸六軸貨車,該車由于超載導致變速箱故障,變速箱漏油污染路面達24平方米。經稱重檢測,該車車貨總重102.4噸,超限率108%,依法對超載貨物進行卸載并對污染公路違法行為罰款1500元,公安交警部門對其處以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6分。

  案例5:出租車違規從事異地經營活動。4月28日,鄭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鄭州市東風南路與康寧街交叉口執行執法檢查時,發現中牟縣綠博園出租車有限公司所屬豫ATX189車輛非法異地營運,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6:未經許可非法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活動。4月30日,鶴壁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巡查中發現,山城區小莊村內一個臨時駕駛員業務培訓基地。經調查詢問,當事人在未取得經營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活動,依法對其作出了罰款20000的行政處罰。

  案例7: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建筑物、構筑物。5月8日,焦作市交通運輸局執法支隊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焦作市宇達電力安裝有限公司未經交通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在中站影視路淼雨廠門口西側路北建筑控制區內修建構筑物,依法對其作出了立即拆除并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8: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5月9日,鄭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G4高速薛店收費站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豫A93SW1車輛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處罰的違法行為,依法對其作出了停止運輸經營并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9:擅自改裝貨運車輛違法行為。5月17日,新鄉市交通運輸局執法支隊查獲河南美華貨運有限公司豫AR5810貨車,經現場勘驗核實,該車貨欄加高了970mm,屬于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違法行為,依法對其作出責令恢復原狀并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10:貨車嚴重超限超載。5月19日,汝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局在S238廟下超限檢測站現場查獲河南惠龍易通物流服務有限公司豫DM2858四軸貨車,該車車貨總重108.29噸,超限72.29噸,超限率201%,依法對超載貨物進行卸載,公安交警部門對其處以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