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寶馬女司機穿高跟鞋送孩子上學 幼兒園門口致四車相撞》
映象網訊(記者 邱延波 文/圖)開車要注意安全,不能穿高跟鞋、拖鞋是常識。然而,少數愛美的女士卻喜歡穿著高跟鞋開車,從而引發(fā)交通事故。7月23日早上,鄭州一寶馬女司機穿著高跟鞋開車送孩子上幼兒園,結果在幼兒園門口造成四車連撞。
7月23日早上7時許,鄭州市金水區(qū)豐慶路街道巡防隊員葉慶偉、孟德海在四月天幼兒園值愛心崗期間,發(fā)現學校門口的路上發(fā)生了交通事故。巡防隊員立即上前查看。

經了解,一名開寶馬車的女司機是送孩子上幼兒園,撞上了停在前面的車輛。據圍觀群眾反映,寶馬車女司機穿著高跟涼鞋,大家推測穿高跟涼鞋可能是事故原因。
寶馬女司機說,不知道咋撞上了停在前面的白色小菠蘿車。小菠蘿車被撞后前行,撞倒了車前站著的一名老人。同時,白色小菠蘿被撞前進中又撞上了停在路邊的兩輛車。

經現場查看,被撞老人頭部受傷,身上有多處擦傷。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后,將老人帶往醫(yī)院檢查身體。
隨后,交警趕到現場。巡防隊員配合民警處理現場交通事故。
據了解,交警認定寶馬女司機對此次事故負全責。

相關鏈接: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開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4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腳和手持電話進行通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違反規(guī)定的駕駛員將被扣除2分并處以一定罰款。
不能穿高跟鞋駕駛機動車是因為穿高跟鞋駕駛機動車,有可能會造成鞋跟卡在油門或者制動踏板的中間位置,造成無法及時剎車,造成交通事故。
溫馨提示:愛穿高跟鞋的女士可在車里常備一雙平底鞋
對于不少司機而言,開車時,剎車距離和遇到突發(fā)情況反應時長十分重要。在同樣的時速、車輛以及道路條件下,穿高跟鞋、拖鞋時的剎車距離明顯要比平底鞋長,這意味著行車安全系數將會減弱。如果遇到突發(fā)情況,穿著高跟鞋,極有可能會出現鞋跟被卡、踩不到剎車的情況。
因此,在日常駕駛車輛時,司機不要穿高跟鞋以及一些容易將腳后跟抬高的鞋子,以免因腳后跟不能著地,腳掌無法用力,導致剎車系統(tǒng)不能完全發(fā)揮作用的危險情況。映象網建議:愛美的女司機在車里常備一雙平底鞋,開車時盡量別穿高跟鞋等容易影響行駛安全的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