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貪圖小利出售家人手機卡 正陽這名男子不僅觸法還坑了家人》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雷剛 萌友 王艷 岳云/文圖
實名的手機卡出售他人使用,不用偷不用搶似乎穩賺不賠,本以為帶著家人走上了一條“致富之路”,結果得到了警方的“贈品”锃亮的手銬,日前,正陽縣慎水鄉居民張某某被警方逮捕。
4月份,該縣公安局反詐中心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線索,慎水鄉轄區居民張某某多次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證辦理手機卡并買賣,疑似從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

民警接到線索后立即開展偵查工作,為防止犯罪嫌疑人有所警覺,偵查期間民警輾轉多地秘密取證。最終,4月23日,民警在慎水鄉將正在地里干活的張某某抓獲。
經查,今年45歲的張某某家住正陽縣慎水鄉。張某某說,去年12月,洛陽的朋友高某告訴他有個來錢快的生意,其朋友在云南省某地網吧做主管,需要大量手機卡開通游戲賬號送游戲幣,一張手機卡收購價格是150元。
張某某覺得這是一個致富好門路,不用偷不用搶穩賺不賠,便趕緊去找家人辦手機卡,他找來大姐、二姐、三姐、姐夫、外甥女、外甥女婿等13人的身份證,張某某先后陪同家人和親戚朋友共辦理了127張電話卡;隨后張某某又找到沈丘縣張某中,他給張某中許諾辦理一張手機卡100元,張某中見財起意,隨機幫張某某辦理了33張手機卡。為了多辦卡,張某某不僅用上自己的身份信息,還把親屬也拉入賣卡隊伍,外甥田某某先后找來親戚朋友幫助舅舅辦理了38張手機卡。
4月初,張某某將辦好的198張電話卡分批次全部郵寄到云南,幫助他人從事信息網絡犯罪,非法獲利人民幣 2萬余元。經訊問,張某某對非法買賣銀行卡幫助他人從事信息網絡犯罪的事實供認不諱。被抓獲后的張某某對自己貪圖小利,買賣銀行卡,然后將親戚朋友也拖下水的事感到后悔不已,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被正陽縣公安局依法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實名辦理手機卡提供給詐騙人員使用,只要涉及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一律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而刑事拘留,切記貪圖小利,害人害己。如有不用的銀行卡、電話卡要及時注銷,以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