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原標題:《3人酒后凌晨撈魚溺亡 溺亡者擔責90%》

  □東方今報·猛犸新聞記者 趙明 耿彩霞 通訊員 王莉莉  宋永盼

  劉某甲、劉某乙、劉某丙與幾個朋友喝酒后,3人來到某河道撈魚,不幸溺亡,3人的父母要求焦作市某灌區管理局承擔責任。近日,武陟縣人民法院沁南法庭對這3起生命權糾紛案依法作出判決,焦作市某灌區管理局承擔10%的賠償責任,原告方自負90%的責任。

  2020年7月16日凌晨,劉某甲、劉某乙、劉某丙和朋友飲酒后,來到武陟縣大封鎮某渠堤上玩耍。其間,劉某丙進入河道拉漁網撈魚,不慎落入水中,劉某乙、劉某甲下水施救未果,3人溺水身亡。3人的父母作為原告訴至武陟縣人民法院。

  武陟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3名受害人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于進入河渠的潛在危險應當知道,仍進入該區域,并最終導致自身溺亡,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焦作市某灌區管理局作為事發河渠的管理方,未盡到足夠的安全保障義務,也應承擔相應責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