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原標題:《鄭州一市民給貨拉拉司機多付2千多元,司機之后玩失蹤,貨拉拉:非平臺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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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今報首席記者 趙丹 見習記者 劉小玉 實習生 王之玥/文圖視頻 趙俊鴿/剪輯

  2月20日晚,河南鄭州市民陳女士通過鄰居介紹聯系到一位貨拉拉司機運送柜子,錯把240元誤付成2480元,之后再也聯系不上司機,并發現司機注銷了在貨拉拉平臺的注冊信息。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22日晚采訪發現,司機一個號碼注銷,另一個號碼始終無人接聽。貨拉拉方面向記者反饋稱司機確實是平臺注冊司機,但是該訂單非貨拉拉平臺訂單。多位受訪律師表示,貨拉拉有義務協調司機退款。

  截至記者發稿前,陳女士退錢的訴求尚未得到解決。

  市民通過貨拉拉司機運柜子,多付了2千多元

  陳女士講述,2月20日晚,她有運送柜子的需求,就通過鄰居要了一位貨拉拉司機的號碼。“我不會用平臺叫車,鄰居正好以前通過這個司機運送過東西?!?/p>

  陳女士提供的截圖顯示,翟姓司機是貨拉拉平臺注冊司機,車尾號為A06。

  當晚,翟姓司機開著有“貨拉拉”字樣的面包車來到約定地點。“他的面包車很小,勉強放下柜子。說運送距離有10公里,運費是50元?!标惻拷榻B。到了目的地之后,陳女士提出需要幫忙把柜子搬到一樓家里,對方稱需要加錢。雙方先是到地下車庫,欲從車庫乘坐電梯,無奈柜子太大放棄。之后,又開車到路面,由陳女士的親戚從物業借來推車,大家一起把柜子運到一樓家中。“和司機談好一共240元。”陳女士隨后把錢轉給了司機的支付寶。

  付完錢以后,陳女士忙著收拾自己一并搬來的書籍、衣服,就沒有查看。等到次日她才發現,誤把240元付成了2480元。

  司機玩失蹤,貨拉拉向記者反饋非平臺訂單

  發現錯付錢以后,陳女士迅速和司機聯系,但是她提供的截圖顯示,無論是電話還是短信,司機均沒有回應,之后再聯系發現,司機的其中一個手機號碼以及支付寶注冊號碼均已注銷,并且注銷了在貨拉拉的注冊信息。

  陳女士的鄰居又與貨拉拉客服聯系。“對方的意思是沒有通過平臺叫司機?!?/p>

  2月22日晚,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多次聯系司機同樣未果,隨后把司機車牌號提供給貨拉拉客服,之后得到客服回復稱,平臺確實能查詢到這個注冊車牌號,同樣未聯系到司機?!敖洸樵儯撚唵畏秦浝脚_訂單,希望廣大用戶以后使用APP下單,以此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p>

  截至記者發稿前,陳女士退錢的訴求還沒有得到解決。

  律師認為司機應當返還多收款項,平臺有義務協調司機退款

  針對此事,河南薈智源策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趙世峰認為,求助人并沒有通過貨拉拉官方平臺下訂單,而是通過鄰居介紹,索要了該司機的號碼,其是與該司機之間形成的服務合同關系,與貨拉拉平臺沒有直接關系。因此,求助人的損失只能向該司機個人進行主張。

  而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則分析認為,明明運費是240元,市民誤付2480元后司機卻玩失蹤,這屬于民法典規定的不當得利,司機依法應當返還多收款項。不管市民是否通過貨拉拉平臺叫車,但畢竟司機系該平臺注冊司機,平臺有義務協調司機退款,或者將司機信息告知市民;如果司機拒不退還,市民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解決。

  河南陽夏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建峰認為,品牌的價值核心在于怎么服務好顧客,貨拉拉作為監管者和領導者的一方存在工作中重大管理疏漏,其應當為其管理不當承擔責任。建議求助人向行政機關舉報,或者通過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