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鄭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業經2020年10月10日市人民 政府第6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為加強非機動車管理,規范生產與銷售,保障道路交 通安全暢通,保護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具體要求包括:5月1日起,鄭州市區無牌電動自行車不能上路;16歲以下不得騎電動車;電動車未上牌行駛罰款50元;騎電動車不戴頭盔最高罰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