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原標題:《罰!鄭州騎電動車不戴頭盔警告1582起,處罰385起》

  大象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 ■見習記者 王珍珍 萌友 邢紅軍/文圖

  5月7日,大象新聞·東方今報記者從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鄭州交警全警上路,于7日下午在市區開展針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集中查處行動。

  行動中,鄭州交警共查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2236起,其中對騎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警告1582起,對查處到的385起第三次未戴頭盔者予以20至50元不等的罰款;對騎電動車接打手機交通違法行為警告2起,已被三次登記者罰款20-50元1起。

  動真格!不戴頭盔必登記,戴了頭盔或有驚喜掉落

  18:40,在金水東路與農業南路交叉口,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政委李彥君帶領民警,對不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車騎行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闡明不戴安全頭盔的危害,督促騎行人員下次一定戴上。交警在一旁對交通違法當事人進行登記。對于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車騎行人,交警還現場發放簽字筆等小禮品進行獎勵。在當天的查處行動中,路上行駛的電動車駕駛人有一半都帶上了頭盔,較5月1日之前有了很大的提升。

  莫僥幸!每周兩次開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集中整治

  此次集中行動,鄭州交警將強化路面執法,形成嚴管聲勢,全警動員開展全市統一行動,共設立執勤崗位258個,除加強非機動車常態化交通秩序管理外,從5月7日(周五)起,每周開展兩次非機動車交通違法集中整治全市統一行動,交警支隊全警上路,支隊領導、大隊領導和機關民警警力下沉,利用早晚高峰崗時間,和一線民警一起,在主次干道重點路口、路段設崗巡查,對非機動車各類違法行為依法嚴格管理,并使用警務通“三教育一采集”系統進行錄入,并告知當事人違法行為的嚴重性和采集信息的運用結果。在執勤執法中,采取法制學習教育、體驗感受教育、自我承諾教育等多種方式,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對不服從交警指揮的,按照妨礙執行公務移交轄區公安分局依法處理。

  劃重點!集中查處11條非機動車違法行為

  此次集中查處行動,主要針對以下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開展,一是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登記上道路行駛的;二是盜用、冒用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電動自行車號牌的;三是已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未懸掛號牌,號牌不完整、不清晰,或者故意污損、遮擋號牌的;四是駕駛非機動車有牽引動物、手持撥打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影響安全駕駛行為的;五是駕駛拼裝的非機動車,或者駕駛加裝、改裝等改變外形結構或者更改技術參數影響行駛安全的;六是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不戴安全頭盔的;七是非機動車載物未采取加固措施,發生貨物散落、飄灑等影響道路通行情況的;八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明確的“闖紅燈”“闖禁行”“逆行”“走機動車道”“走城市快速路”“違法載人”等其他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九是涉黑涉惡違法行為的;十是涉嫌“非法營運”違法行為的;十一是涉嫌妨礙公務行為的。

  記者獲悉,在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的查處上,鄭州交警還將建立行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推動信用信息共享,完善信用修復制度,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信用監管機制,依法依規納入本市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將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情況與文明單位、文明校園、文明村鎮、文明社區動態管理掛鉤。定期匯總“三教育一采集”采集的非機動車違法行為數據,與市文明辦對接,納入文明單位創建、考核工作。

  鄭州交警還將聯合交通執法部門嚴厲查處使用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非機動車從事經營客運活動。

  提高電動車騎乘人員佩戴頭盔比率,減少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打造安全和諧文明暢通的交通環境,不僅需要鄭州交警堅持不懈的查處整治,還需要鄭州市民人人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