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記者跑腿│信陽浉河旁某單位“別墅”對外出租,租金金額成迷》
大象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張亮/文圖
“浉河管理處這套像別墅一樣的辦公用房,建了十多年了,現在對外出租謀利符合政策嗎?”近日,位于浉河北岸一號橡膠壩附近的一套二層紅頂建筑,因為有企業開始使用,引起了附近住戶的質疑。對此,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進行了探訪。

9月15日上午9點左右,位于信陽市體育場南門,浉河北岸一號橡膠壩附近,一棟紅頂的兩層建筑東側停放了三四輛私家車。而該建筑的玻璃門外,沒有任何花盆和招牌。走近透過玻璃門,可見內部有人辦公,前臺背景墻體上寫著信陽某某文化傳媒。
經記者詢問,工作人員介紹該處系從浉河管理處租用的,其他細節則沒有再透露。
隨后,記者來到同樣在浉河北岸的信陽浉河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具體情況可以向辦公室熊主任了解。
“這個租金都是交給市財政的,我還有事,有空再說。”10點16分,因為熊主任沒在辦公室,記者打通了他的電話。

就在記者給熊主任打完電話半個小時后,一自稱是記者去過的紅頂房子里某某文化公司工作人員聯系記者,表示只是租用了部分區域,還有其他區域依然是浉河管理處在使用。該工作人員問記者是否方便見面,以便他們具體介紹情況。記者表示,如果電話里可以說清,就不用見面了。隨后記者提出了該房子的租金、租用面積等疑問,該工作人員則表示自己不了解。
11點06分,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第二次致電熊主任,他介紹該建筑原系浉河管理處的配套用房,建成至今已有十多年時間,主要用于方便管理一號橡膠壩、園林和綠植等,也是最近才租賃給該傳媒公司的。關于記者提到的出租面積、租金金額等,熊主任說他下午到辦公室再查。
關于辦公用房對外租賃有哪些具體要求,記者查到了自2019年12月18日起施行的《河南省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要求,閑置辦公用房出租的,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統一招租,租金收益按照非稅收入有關規定管理。
當日下午3點半,記者再次就上述問題咨詢熊主任,得到的回復是正在開會。隨后,記者以短信形式列舉了想要了解的問題,如該處紅頂的辦公配套用房是否有規劃建設手續、傳媒公司租賃的面積、租金、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統一招租的等。截至記者發稿前未收到任何回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