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鄭州日報
原標題:《定了!鄭州市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12月28日,記者從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市公安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延長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的《通告》,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為了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結合我市實際和群眾的需求,經研究決定,在黃牌電動自行車(黃底黑字臨時通行防盜車牌)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有效期后,延長黃牌電動自行車的過渡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同時,依據《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禁止摩托車在城市建成區道路上通行。呼吁廣大市民朋友,根據《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自覺購買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并按照規定登記上牌,不購買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在城市建成區道路騎行。騎乘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守法規知禮讓,安全文明出行。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玉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