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日上午,受市委副書記、市長馬懿委托,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孫金獻主持召開市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重點聽取市政府法制辦關于《鄭州市政府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草案)》的匯報,原則上通過了《辦法(草案)》,適時將公布實施。
政府信息是政府科學決策的基本依據,是各級政府及部門履行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職能的核心資源。會議指出,加強和規范政府信息資源共享工作勢在必行,盡快制定《鄭州市政府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能夠進一步推進“大政府小服務”向“小政府大服務”轉變,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從而更好地服務百姓。
《辦法(草案)》所稱的政府信息資源,是指市、縣(市)、區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信息資源。市、縣(市)、區辦公廳(室)是政府信息資源共享工作的主管部門,市數字辦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辦法(草案)》明確,政府信息資源共享實行目錄管理。各行政機關在對本機關政府信息資源分類整理的基礎上,編制部門政府信息資源目錄。政府信息資源分為無條件共享、附條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類。附條件共享類和不予共享類政府信息資源需報主管部門認定。主管部門根據各行政機關的部門政府信息資源目錄和共享需求編制本市統一的政府信息資源共享總目錄,供全市各級行政機關高效獲取共享信息。
為規范信息共享、提高共享效率,《辦法(草案)》規定,市、縣(市)、區要建立各自統一的政府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并與市政府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對接。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議題。 鄭州晚報記者 董艷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