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和上一輪機構改革一脈相承

  鄭州市上一輪大規模機構改革發生在2009年。當年12月30日,鄭州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公布,將鄭州市原有的40多個市直部門、市直屬機構、議事協調機構和十多個市直屬事業單位經撤銷合并、重新組建后,調整為41個政府工作部門,2個部門管理機構。新組建單位進行大處室制試點,一個處室負責多個基層工作項目,減少辦事人跑腿次數。

  1983年到2009年機構改革前,鄭州市先后進行了5次政府機構改革,從簡單的精簡機構、減少人員逐步發展到轉變職能和改革管理體制。

  而鄭州市2014年開始的新一輪機構改革是上一輪改革的延續,進一步整合精簡機構。

  鄭州市常務副市長孫金獻當時曾解釋說,這是對政府各部門權力和責任再梳理、再明確,一個標準就是一個事情一個部門管。

  同時,新一輪改革在簡政放權、壓縮行政審批流程、清理群眾辦事門檻方面也有新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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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批

  公布10個部門名單:

  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務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糧食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二批

  公布15個部門名單:

  鄭州市科學技術局、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城鄉規劃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審計局、市體育局、市統計局、市信訪局、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文物局、市園林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尚未公布名單:市政府辦公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市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