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東方今報記者 米方杰
近期,全民炒股之風越來越盛,一些黨員干部也躍躍欲試。那么黨員干部能不能買賣股票呢?
昨天,省紀委官方清風中原對此問題進行了解答,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第二條和《關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的規定,黨員干部除證券監管機構工作人員、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等國家法律以及相關部門制定的具體辦法明確禁止的以外,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進行其他證券投資。但是,黨員干部是嚴禁違規炒股的。
那么,什么是違規炒股呢?具體說來,主要有七項被“嚴禁”的行為:(一) 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二) 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三) 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四) 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五) 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六) 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七) 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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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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