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為啥成立這個東東?

  雖然公務員是代表國家來行使權力、執行公共政策、維護社會穩定的,但與國家權力機關和組織相比,公務員個人也與其他社會公民一樣,處于弱勢地位。

  2008年5月14日,由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頒發的《公務員申訴規定(試行)》正式實施,明確規定“受理公務員申訴的機關應當組成公務員申訴公正委員會,負責受理和審理公務員的申訴案件”。

  扒扒其他省份,很多地方從省里到縣市區均成立了這種機構。2013年11月湖北成立了省機關公務員申訴公正委員會,2014年7月成都組建了公務員申訴公正委員會……

  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隨著問責制度的加大,有必要為公務員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提供有效的保障途徑,進一步推進公務員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都由哪些機構哪些人員組成?

  根據《公務員申訴規定(試行)》,公務員申訴公正委員會一般由受理機關中相關工作機構的人員組成。必要時,可以吸收其他機關的有關人員參加。公務員申訴公正委員會的組成人數應當是單數,主任一般由主管公務員申訴工作的機關負責人或者負責處理公務員申訴的工作機構負責人擔任。

  河南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申訴公正委員會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等主管公務員申訴工作的機關負責人和相關工作機構負責人組成,具體辦事機構設在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和省公務員局培訓與監督處。

  怎么個申訴法?

  據了解,公務員申訴的流程及方法在《公務員申訴規定(試行)》和《公務員申訴案件辦案規則》中有詳細規定。值得注意的是,公務員要提出申訴,還應當注意法定期限。根據相關規定,公務員如對涉及本人的人事處理不服,可以先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服的,應當自接到復核決定之日起15日內提出申訴;公務員也可以自知道人事處理之日起30日內不經復核直接提出申訴。

  在河南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申訴公正委員會成立的同時,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還要求,全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盡快建立本級、本系統的公務員申訴公正委員會,切實做好公務員申訴案件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