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記者 米方杰
東方今報鄭州訊 因任內連續三名廳級官員落馬,負有主體責任的新鄉原市委書記李慶貴被免職,相信這條新聞不少讀者此前都看到了。9月22日,省紀委通報了5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典型問題,咱們一起看看都是誰,因為什么事受到了處分。
這五起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典型問題分別是:濮陽市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梁臣朝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市水利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華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處分;鄭州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黨組書記、主席趙君帶頭頂風違紀,致使該單位公款旅游、公款購買禮品等問題頻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騰寶成及區法院紀檢組長李俊華、區法院副院長劉學連、區法院刑庭庭長張泉河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追責;洛陽市公安局重慶路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王冠杰因下屬多次違紀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偃師市住建局副局長李應斌因下屬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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