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浚縣倆村干部被判刑

  在省紀委通報的9起案件中,另有5起發生在鶴壁市。

  浚縣浚州街道辦事處西陳村原黨支部書記陳國平伙同報賬員陳新禮,挪用村民征地補償款30萬元,浚縣紀委給予兩人開除黨籍處分。2015年7月,浚縣人民法院判處陳國平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判處陳新禮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因套取征地款、機井補償款和遷墳補償款,鶴壁市淇濱區鉅橋鎮邢莊村原黨支部書記邢清艷也受到了開除黨籍處分。同時,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

  淇縣高村鎮二郎廟村原黨支部書記李西安、原村委會主任王連勇因套取征地補償款受到了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記者了解到,因收受賄賂問題和違反規定收取低保戶手續費問題,鶴壁市山城區石林鎮大磨屯村村委會主任侯海峰和鶴山區鶴壁集鎮中楊邑村會計田愛云也分別受到了黨內嚴重警告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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