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通報5起“四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件
近日,鶴壁市紀委通報了5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分別是:
淇縣高村鎮二郎廟村原黨支部書記李西安、原村委會主任王連勇套取征地補償款問題
2014年8月,陳國平伙同陳新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后挪用村民征地補償款30萬元,借給他人用于經營活動。2015年5月,經浚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分別給予陳國平、陳新禮開除黨籍處分。2015年7月,因犯挪用公款罪,浚縣人民法院判處陳國平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判處陳新禮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淇濱區鉅橋鎮邢莊村原黨支部書記邢清艷套取征地款、機井補償款和遷墳補償款問題
2013年上半年,李西安、王連勇在鶴淇產業集聚區富士康生活區項目政府征用二郎廟村土地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虛報冒領的手段,合伙套取征地附著物補償款10萬元予以私分。2015年3月,經淇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分別給予李西安、王連勇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山城區石林鎮大磨屯村村委會主任侯海峰收受賄賂問題
2014年3月至4月,淇濱區鉅橋鎮路屯社區一期、二期工程陸續開始征地,邢清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增加征地畝數的方式,將自家被征7畝土地增加為7.6畝,套取0.6畝土地補償款23076元;在自家被征土地附著物補償清單上偽造一口26米深的機井,套取機井補償款3500元;以其堂兄弟邢某某的名義偽造四個一墓雙棺相關資料,套取遷墳補償款7200元。2015年9月,經淇濱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邢清艷開除黨籍處分。邢清艷因犯貪污罪,被淇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
鶴山區鶴壁集鎮中楊邑村會計田愛云違反規定收取低保戶手續費問題
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侯海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為不符合低保對象的5名村民辦理低保手續,收受好處費共計1000元;為村民郭某某在村口非法建設養雞場提供幫助,收受郭某某現金1500元。經山城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侯海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對其受賄的2500元予以追繳。
2012年至2014年,鶴壁集鎮中楊邑村村委委員、會計田愛云在給群眾辦理低保過程中,以收取手續費的名義收取部分低保戶30至100元不等費用,共收取17050元。對收取資金坐收坐支,直接用于該村清理垃圾、刷墻、辦理低保手續費用等支出。2015年10月,鶴山區鶴壁集鎮紀委給予田愛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魯山縣:一副科級干部收受非親屬禮金受到處分
據魯山縣紀委消息:9月30日,魯山縣土門辦事處副主任張京在操辦其子婚事過程中,收受非親屬禮金900元。10月22日,魯山縣紀委給予張京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其退還非親屬禮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