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獨斷專行

  集體資產成“自留地”

  2006年,孟寨鎮進行小城鎮開發建設,緊臨鎮區的澧河村規劃出售本村門面地皮96間。張建國繞過黨員群眾的監督,直接占用地皮款7.4萬元。就在張建國接受組織調查的前一個月,上級補償給澧河村建設供水廠租地款10.4萬元,也被他轉至自己的賬戶。

  2006年11月,張建國私自代表澧河村,將本村117畝土地以每畝每年80元的低價承包給包括本人在內的三個人。2008年,張建國三人以100萬元的價格,將該土地進行了轉包。

  據查,張建國在未取得河道采沙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在澧河河道內非法采沙,其所采沙價值達1833951.94元。

  監管缺失

  村干部集體“淪陷”

  2014年7月,舞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張建國一案,而被告席上,澧河村其他4名村組干部赫然在列,全部成為被告,他們涉嫌的罪名均為敲詐勒索。

  經查,2008年10月份,張建國指示澧河村村組干部等,敲詐建筑公司5萬元。2014年12月,舞陽縣法院以敲詐勒索罪一審判處4名被告兩年到兩年零三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張建國妻子張愛萍也借其“淫威”大發不義之財。在澧河村,誰家違反了計生政策,就必須給時任澧河村婦女主任的她交錢。經查,張愛萍伙同孟寨鎮計生辦原工作人員魏志強截留私分澧河村計劃外生育戶社會撫養費9.1萬元,其中張愛萍分得5.75萬元;同時張愛平將代收的本村計劃生育社會撫養費3萬元直接占為己有。2014年10月,法院以貪污罪一審判處張愛萍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