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老朱說,小李拒絕再負責任。小李則說,老朱獅子大開口,不可理喻。
“他說200塊錢就已跟我了斷了。”老朱生氣地說,“200塊錢只是賠水果的錢啊,他自己說了,如果我檢查出來什么問題他會負責啊,現在卻直接掛了電話。”
“他說這損失那損失的,很明顯要獅子大開口啊!”小李說,老朱有些不可理喻,未等其開口“要價”就掛斷了電話。
就此,老朱再撥打小李電話就沒再打通,發信息也沒有回音。一怒之下,老朱撥打110報警。
鄭州交警三大隊民警受理后,經過保險公司證實確有此事,又聯系了小李,小李一直聲稱自己在外地。老朱要求警方按照肇事逃逸追究小李的責任。辦案民警則建議老朱去做傷情鑒定,并通過法院起訴小李。
如今
徹底翻臉,即將對簿公堂
回到家里的老朱,越想越氣。不停地撥打小李的電話,一直沒有打通,要么關機,要么無法接通,或者無人接聽。打電話不行,老朱就發信息。到昨天,老朱已給小李發了19條信息,沒有收到一條回復。剛開始,老朱發信息希望小李接電話,后來變成指責小李逃避責任。其中有一句說,小李這種逃避責任的方式“太天真了”!
“是不是我一開始太相信他了,到底是誰天真?”面對記者,老朱竟紅了眼圈,“我是訛人的人嗎?我要是訛人,他那天還能走得了嗎?”老朱說,自己家里窮得叮當響,不僅醫藥費沒著落,沒法擺攤,生活費都沒著落。老朱反復念叨:“我心里真的很難受!”
“其實我也很生氣。賠錢不要緊,就怕不講道理。”小李說,事發時,老朱的電話號碼是他主動要留下的,他要逃避責任,也不必等到現在。他現在在香港,暫時回不去。沒想到老朱會以肇事逃逸來報警。對于老朱的賠償問題,小李說,當時說好200塊錢就算了事,他挺感激老朱,而且說好,如果有受傷需要治療,醫藥費由保險公司出,現在他又要求賠償各種損失。
“本來覺得挺好一個大哥,沒想到睡了一覺會成這樣。”小李說,對于此事,醫藥費由保險公司出,其他費用,多一分,他都不出,要講理可以到法庭講。而老朱也表示,如果最后實在不行,他也只好將小李告上法庭。
一場交通事故,從互相理解,歡笑和解到爭執不下,再到拒絕溝通,27天間,竟是冰火兩重天。
民警這樣說:
發生事故后,最好報警
對于這一事故,鄭州市交警三大隊民警表示,老朱報案稱對方肇事逃逸,但從主觀動機上講,小李不構成肇事逃逸,雙方的分歧屬于事故后新發現的傷害問題,如果老朱索賠,可以走法律訴訟途徑。民警建議,發生交通事故后,最好報警,由警方到現場落實登記雙方信息,勘定事故責任,協調賠償問題,后期如果有什么糾紛,也很容易解決。如果實在覺得事故輕微,雙方可以達成協定,但一定要將事后可能會發現的新傷害考慮到,落實解決方案,以免事后發生糾紛。
律師這樣說:
未來賠多少,證據說話
對于這場糾紛,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少春認為,老朱有權通過訴訟獲取賠償,但難點是需要舉證自己受傷和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小李也可以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難點在于如何舉證這200塊錢不僅僅是賠償水果的損失,也包括賠償老朱本人的損失。此外,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即便雙方簽有協議,后期發現的新傷害也當由肇事者賠償部分損失。這個案子,小李該不該賠償老朱,賠償多少,關鍵看雙方舉證和法官的裁量。
記者手記
契約與溫情
見多了交通事故之后的喋喋不休,甚至碰瓷訛詐,肇事逃逸,觀者常嗤之以鼻,心中暗暗以此自警:他日,我若身遭此事,定要寬宏大度。而某日運氣不濟遭逢事故,又有幾人能握手而別?
老朱和小李在事故發生時,都害怕對方不論理,后來又心中感念對方的仁義。這本來是一股可以延續和傳遞下去的社會正氣,之所以沒能以喜劇收尾,還是因為溫情時刻不夠理智,憤怒時候不夠克制。就像交警和律師說的,如果有一紙約定,詳細約定責任,處理起來會輕松很多。
的確,如果他們能在為彼此感動的同時,冷靜一下,用理智寫下一紙協議,就不至于有后來的憤怒。
你以為契約會破壞溫情,其實契約是怨憤的預防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