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快訊(記者 巫曉)4月11日,記者從河南省紀委監察廳預防腐敗局網站獲悉,鄭州市3名黨員干部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處分。

  1.中央儲備糧鄭州直屬庫原副主任姜立華被開除黨籍

  近日,經鄭州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中央儲備糧鄭州直屬庫原副主任姜立華開除黨籍處分,政紀處分由其所在單位處理。

  經查,姜立華在中央儲備糧鄭州直屬庫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已被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鄭州市紀委)

  2.公路建設重點工程管理處正縣級干部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鄭州市紀委對鄭州市公路建設重點工程管理處正縣級干部李永民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李永民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數額較大,已涉嫌犯罪。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鄭州市紀委常委會議和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永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據悉,李永明是在2015年年底接收組織調查的。

  3.公安局南關街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馬勇(副處級)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近日,經鄭州市紀委常委會議和市監察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鄭州市公安局南關街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馬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馬勇在鄭州市公安局南關街分局任職期間,單位收受賄賂,已被河南省寶豐縣人民法院以單位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鄭州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