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記者 韓景瑋
本報訊 因被指控受賄507萬余元,6月21日上午,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南省農業科學院原黨委書記郭鵬亮受賄案。
1958年出生的郭鵬亮,歷任駐馬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河南省農業廳副廳長、河南省農業科學院黨委書記等職務。因涉嫌受賄犯罪,經省檢察院決定,于2014年12月19日由駐馬店市公安局對其進行逮捕。并依法指定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管轄。
根據指控,郭鵬亮利用其擔任商水縣縣長、中共商水縣委書記、駐馬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省農業廳副廳長、省農業科學院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河南省黃泛區農場、河南財鑫集團等多個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直接或間接收受上述單位和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07.7088萬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控、辯雙方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辯論。郭鵬亮進行了最后陳述,深感對不起黨的培養教育,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公正審判。
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