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鳳虎)3月2日,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自1月16日全省交警部門集中開展道路交通違法強制執行專項行動以來,全省共有30人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同時,逾期未處理交通違法減少200萬余起,交通違法新增數量明顯下降。
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省各地交警部門將存在交通違法信息較多的車輛錄入緝查布控系統,實施重點管控,對拒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當事人,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截至目前,各地交警部門通過電話、短信、書面通知、上門通知和媒體公告等多種方式,通知交通違法車輛當事人430萬余人次,各地法院受理執行申請3194起,作出生效裁定1032起,裁定后履行880余起,法院強制執行106起。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負責人說,下一步,將把存在多次交通違法未處理、價值不抵罰款的老舊車,以及因交通違法較多不審驗的車輛納入專項行動范圍。
省高院執行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公安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交通違法案件,法院將依法快立快審;對于符合條件的,將在受理之日起7日內作出執行裁定,并及時將案件移送到執行部門進行強制執行。對于拒不履行執行裁定的當事人,將其納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拒不履行的當事人在擔任公職、晉職晉升、入黨、享受政府支持和補貼、出行、投資、置業、高消費、出入境等領域進行限制,使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