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鄭州晚報
原標題:《河南發布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通告: 一批次鍋巴不合格 生產企業被罰5萬余元》
河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市場監管總局日前發布的《關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涉及河南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經核查,漯河市黍御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被罰款5萬余元。
蘇寧易購今福緣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河南今福緣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蘇寧易購(網店)銷售的、標稱河南省漯河市東輝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漯河市黍御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雜糧鍋巴(燒烤味),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生產環節查處情況:
經調查,2020年3月20日,漯河市黍御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共生產該批次不合格雜糧鍋巴(燒烤味)300袋、規格型號:280g/袋。3月22日,公司將300袋該批次不合格雜糧鍋巴(燒烤味)銷售給河南今福緣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售價1.50元/袋,經當事企業核算成本1.20元/袋。6月4日,漯河市黍御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召回15袋。
漯河市黍御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漯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依法對漯河市黍御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85.50元;2。罰款55000元;罰沒款合計55085.50元。
經營環節查處情況:
經調查,河南今福緣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江蘇蘇寧易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網絡交易平臺的商鋪銷售的的雜糧鍋巴(燒烤味)共285袋,庫存15袋(漯河市黍御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召回),貨值金額2782.78元。經分析,造成該批次雜糧鍋巴(燒烤味)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環節的問題。
河南今福緣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但其作為食品經營者,在購進產品時能夠履行進貨查驗等義務,且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封存相關批次不合格產品,配合召回工作。漯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決定對河南今福緣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作出免予處罰的決定。
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經分析,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是生產環節未按要求執行消毒流程、員工操作不當。針對上述問題,漯河市黍御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作出以下整改:暫停生產銷售,全面排查問題原因,制定消毒制度和流程,加強對工作人員教育培訓,認真執行消毒時間和規程,并加強對出廠產品檢驗,確保產品安全。
鄭報全媒體記者 李愛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