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平安南陽

  原題:《26人獲刑!又一個惡勢力犯罪集團覆滅》

  8月26日,唐河縣人民法院對以朱某星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依法公開宣判,分別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破壞生產經營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朱某星等26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并處罰金三萬元至五萬元不等。

  簡要案情

  2016年,朱某星等人取得唐河至南陽的部分客運專線以來,籠絡張某、王某、吳某等社會閑散人員,打擊競爭對手,干擾宛運公司正常經營,為謀取更大利益,達到壟斷市場的目的,期間,朱某星等人還成立三級構架共16人的“地下稽查隊”,形成惡勢力集團,多次對過境客車和“網約車”進行攔截、滋擾,甚至毆打、查扣、罰款,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偵查經過

  2019年1月,唐河警方接到線索后,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全面梳理和收集違法犯罪事實。經過縝密偵查,終查實2016年至案發,以朱某星為首的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采取攔停、辱罵、威脅、毆打等手段,共實施尋釁滋事犯罪行為共66起,破壞生產經營、強迫交易、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為各1起。2019年4月份唐河縣局集中收網,共抓獲26名犯罪嫌疑人,扣押作案車輛6輛、房產6套。該團伙的違法犯罪行為,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影響惡劣。2019年4月,26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2019年12月,審結起訴;2020年7月,26人被公開審判。

  審判結果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某星、李某雨、張某東等26人以攔停、辱罵、威脅、毆打等手段實施多起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強迫交易違法犯罪,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應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破壞生產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故分別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破壞生產經營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判處26名被告人一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至五萬元不等。

  南陽微警局提醒:

  黑惡不掃,社會難穩;黑惡不除,民心難安!

  此案的公開宣判,沉重打擊了地方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使為害一方的惡勢力受到法律嚴懲,有力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