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銀保監局一日連發5張罰單 交通銀行河南省分行及三家支行累計被罰200萬》

  大象新聞·映象網記者劉磊

  4月22日,河南省銀保監局在官網上披露了交通銀行4月份“行政處罰”信息。

  據河南銀保監局官網顯示,4月22日當天對交通銀行連開5張罰單,分別涉及交通銀行河南省分行及三家支行貸款管理不到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記者從銀保監局獲悉,據(豫銀保監罰決字〔2021〕11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因個人線上貸款管控不到位,導致信貸資金違規流入限制性領域,根據相關規定,河南銀保監局對其罰款50萬元。

  據河南省銀保監局(豫銀保監罰決字〔2021〕9號)、(豫銀保監罰決字〔2021〕10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建設西路支行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商鼎路支行,均存在向提供虛假資料的借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的違法違規事實,河南銀保監局對這兩支行分別罰款50萬元。據(豫銀保監罰決字〔2021〕12號)、(豫銀保監罰決字〔2021〕13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中原中路支行因貸款“三查”不盡職被處罰款50萬元,陳冬對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中原中路支行“貸款‘三查’不盡職”負有責任,被警告處分。

  一日內連接5張罰單,均是關于貸款管理不到位違法違規行為,累計罰款200萬元。違規放貸已成為商業銀行受罰的“重災區”,其暴露出的內控問題引起關注。

  銀保監會發布的《2020年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評估結果總體情況》顯示,機構風險內控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其中內審問題尤為突出:一是風險內控管理機制不健全。有的機構未構建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部分機構風險管理體系未覆蓋所有業務流程和關鍵操作環節。二是內審機制不健全。部分機構未構建獨立的內部審計體系,內部審計人員數量達不到監管要求,內部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未充分納入審計對象的績效考評,內部審計發現的問題整改不到位。三是合規管控不到位。有的機構合規管控力度不足,關鍵人員管控不到位,越權、超授權或違規開展業務造成較大案件損失。

  交通銀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國歷史最悠久的銀行之一。1987年4月1日,重新組建后的交通銀行正式對外營業,成為中國第一家全國性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設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銀行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