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鄭州無線電中心、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三部門聯合發布通告,將在鄭州區域開展清理整頓違法生產、銷售、使用無線電對講機專項行動。

  通告表示,為科學利用和有效保護無線電頻譜資源,規范無線電對講機的銷售和設置使用,保護合法無線電臺權益,打擊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對講機的違法行為,維護公眾合法權益和空中電波秩序,保障民航、鐵路、公安、應急等重點無線電業務頻段用頻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河南省公安廳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在全省開展清理整頓違法生產 銷售 使用無線電對講機專項行動的通知》(豫工信聯無〔2023〕118號)《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2023年清理整頓違法生產 銷售 使用無線電對講機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工信無〔2023〕133號)等有關規定,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鄭州無線電中心、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對講機清理整頓專項行動。

  一、活動時間

  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4年2月25日。

  2023年11月25日前,各相關機構和個人可開展自查自糾,11月26日起,三部門將進入監督檢查階段。

  二、清理整頓范圍

  除軍隊、政法系統和公眾對講機外,凡在鄭州區域內研制生產、銷售、設置使用的對講機,包括工業園區、生產車間、商場超市、酒店賓館、餐飲娛樂、校園、景區、建筑工地、物業管理、船舶、出租車、交通運輸、車友會等以及行政、企事業單位、個人使用的手持對講機、車載臺和中繼臺均在清理整頓范圍內。

  三、清理整頓內容

  (一)研制、生產對講機,應當符合國家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符合產品質量等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有關規定。

  (二)生產的對講機(微功率短距離除外)是否取得型號核準證,是否在對講機上標注型號核準代碼,是否向無線電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銷售的對講機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是否經型號核準,是否向無線電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三)設置使用的對講機頻率是否經無線電管理部門批準(409MHz公眾對講機除外)。

  (四)設置使用的對講機用戶是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臺執照》,有無多用少報問題,電臺執照是否合法有效。

  (五)設置使用的對講機是否按照無線電管理部門核定的工作項目和技術參數工作。

  (六)設置使用的對講機是否按《無線電管理收費規定》繳納無線電頻率占用費。

  (七)設置使用的無線電對講機干擾其它合法無線電重要業務,甚至危及生產安全的。

  (八)利用設置的無線電對講機進行非法活動,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的。

  聯系方式: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鄭州無線電中心(鄭州辦公區)

  聯系電話 0371-67183316

  投訴舉報電話 0371-86111121

  投訴舉報郵箱 zzwxdgljgw@163.com

  鄭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

  投訴舉報電話 0371-69620952

  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投訴舉報電話 0371-12315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鄭州無線電中心

  鄭州市公安局 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