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新鄉市正式發布《新鄉市市區道路機動車停車泊位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其中明確市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將實行收費管理,并遵循差別化定價原則。這一舉措旨在規范停車秩序、改善交通狀況,同時通過價格杠桿合理調節停車需求,該《規定》的出臺將對衛濱區、紅旗區等 7 個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的道路停車格局產生深遠影響。

根據《規定》,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堅持 “現實需要、科學施劃、便民為主、合理調節、總量控制” 原則。新鄉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保障行人和車輛通行的前提下施劃泊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占用或撤銷。值得注意的是,收費泊位的定價機制成為核心內容——新鄉市發展和改革部門將按照 “中心區域高于非中心區域、道路高于非道路、晝間高于夜間” 的原則制定收費標準,通過價格差異引導車輛向非核心區域、非高峰時段分流,提高泊位周轉率。
在收費細節方面,《規定》明確了多項減免政策:機動車停放 30 分鐘以內免費;軍車、警車、消防車等特殊車輛及殘疾人專用車可全額免單;經認定的新能源汽車更能享受停車服務費減半的優惠。這些政策既保障了短時辦事、特殊需求群體的權益,也體現了對綠色出行的鼓勵。
對于停車行為,《規定》要求車主按車型、時段順向停放,車身不得超出泊位,且需按時繳納費用。免費泊位連續占用不得超過 48 小時,違者將面臨管理部門的規范勸導。同時,嚴禁在泊位外亂停、設置障礙物、占用無障礙泊位等行為,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更是被明確禁止進入道路臨時泊位。

在管理服務上,收費泊位將由政府委托專業單位運營,管理人員需佩戴統一標識,公示收費標準、監督電話等信息,并接入全市智慧停車平臺實時上傳數據。市民可通過智能化系統繳費,管理單位還需提供信息咨詢、繳費提示等服務,市城市管理部門也將建立投訴機制快速響應公眾反饋。
《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路邊停車收費將成為新鄉市交通管理的新常態。這一制度通過“收費調節 + 精細管理”雙管齊下,既能緩解核心區域停車難問題,又能為城市交通治理提供可持續的資金支持,最終惠及廣大市民的出行體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