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城市養犬管理,保障市民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依據《鄭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發布2025年度養犬注冊登記和復檢相關事宜通告,詳情如下:
一、2025年度養犬集中復檢時間為9月15日至12月31日。
二、2025年度養犬注冊登記、復檢手續均免費辦理,實行強制免疫制度,養犬人(單位和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定期到依法設立的動物防疫機構對犬只檢疫、防疫,辦理免疫證明。
三、首次養犬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鄭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攜帶犬只、動物防疫機構開具的免疫證明及個人身份證件,到所在地養犬便民服務網點辦理注冊登記。
四、2024年度已辦理養犬登記、復檢手續的養犬人(單位和個人),應按規定攜犬只到所在地養犬便民服務網點辦理復檢手續。
五、養犬人可線上查詢所在地養犬便民服務網點,并預約辦理注冊登記、復檢業務。途徑一:“鄭好辦”APP“一件事專區”—“養犬一件事”;途徑二:微信公眾號“鄭州市城市管理局”—“服務百姓”—“養犬服務”;途徑三:微信小程序“鄭連心”—“暢享鄭州”—“養犬辦證”。
六、城市建成區內,每戶居民只準飼養一只犬,禁止飼養烈性犬、大型犬。不符合規定的犬只,不予辦理注冊登記和復檢手續。
七、養犬人或者犬只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原注冊登記地辦理變更手續。養犬人不得隨意丟棄犬只。犬只丟失或者死亡的,養犬人應當自丟失或死亡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原注冊登記地辦理注銷登記;養犬人未辦理養犬注銷登記再度養犬的,不予辦理養犬注冊登記。
八、養犬人未按規定辦理注冊登記或復檢手續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其限期辦理注冊登記或復檢,逾期仍未辦理的,暫扣犬只,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